宁夏大学2027考研日程表:报名、初试、复试关键节点
一、培养目标
宁夏大学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根据教育部规定,宁夏大学2026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别。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学位。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确认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专业类别、初试和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考试招生人数中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类别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统一公布为准(网上预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统一公布为准),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我校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不招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9.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七、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以教育部统一公布为准。其中,12月20日上午考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考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考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下午考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我校所有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三)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自主确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宁夏属于二区。
(五)我校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宁夏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宁夏大学,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工商管理硕士:18000元/生·年;
公共管理硕士:15000元/生·年;
会计硕士:15000元/生·年;
旅游管理硕士:12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执行宁价费发〔2015〕6号文件,费用700-2200元/生·年。部分硕士研究生跨校区住宿。
(三)奖助学金
1.全日制非定向且无固定收入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经评选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
3.经评选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一等10000元/生·年,二等6000元/生·年,三等3000元/生·年;推免生当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项目,文科类资助3000元/项,理科类资助6000元/项。
5.学校设立“三助”岗位,按工作时长发放薪酬。
6.学校设立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项目、外语水平能力提升计划等鼓励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及党组织关系,不纳入奖助体系。
十、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我校不对外提供历年考研真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
3.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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