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骨干与普通生同标准培养,河北大学定向就业不愁出路
一、招生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7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不限地区、不限民族,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
(二)硕士研究生
生源地在广西、西藏、宁夏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生源地在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不限地区、不限民族,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
二、报名与考试
1.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报考条件和报考方式需符合《河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和要求。
2.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按学科门类分别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骨干计划调剂仅限在骨干计划内进行,调剂需符合相关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平台开放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考生须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补充材料或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开放时间将根据各招生单位实际情况相应延长。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所在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所在省教育厅(教委)。
三、录取
1.骨干计划研究生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
2.拟录取考生须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与我校、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对已录取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3.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外,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计划占比不低于65%,我校2026年硕士骨干计划指标29个。我校将按理工农医类和其他类分别单独排序,确定复试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
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外,理工农医类博士研究生计划占比不低于60%,我校2026年博士骨干计划指标4个,分配至相关专业,详见后续发布的《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其他事项
1.考生资格审核和就业协议签订等工作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进行,同时做好线下材料保管。考生录取报到后,通过平台更新学生管理登记。
2.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须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到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毕业去向为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同意后,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