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非全仅招定向,应届生勿报,填错无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规定,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学术型人才和高层次实践型人才。
第三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研究生院是职能管理部门,具体业务由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业务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培养能力、培养质量、科研经费、社会需求等因素编制分专业拟招生人数。
1.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2.2026年预计拟招收各类硕士约5500人,其中全日制约5000人,非全日制约50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约40人,单独考试10人。具体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
3.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计划在教育部正式下达后确定。
4.昆明理工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学籍注册为昆明理工大学,毕业证书由昆明理工大学颁发。
5.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专业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根据学校制定的拟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有“☆”符号的为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学制
第九条 学制:全日制硕士学制3年,非全日制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除外)学制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2年。
第十条 学费收费标准:
1.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专业硕士:工商管理(1251)30000元/生·学年,工程管理(1256)12000元/生·学年,会计(1253)12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8000-12000元/生·学年不等,具体以招生简章为准。
3.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商管理(1251综合管理方向)40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1251产业与科技创新方向)60000元/生·学年,工程管理(1256)18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8000-12000元/生·学年不等,以实际批复为准。

第六章 报名
第十一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
4.学业水平符合之一:(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成人、自考、网络教育),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或留服认证;(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征得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125602)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且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高职高专/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硕博毕业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MBA政策同时按教育部教研〔2016〕2号文件执行。2027年起,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也须符合上述条件。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所学专业为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所学专业为法学(含第二学士学位)。
(四)单独考试: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硕博工作2年以上,经单位同意和两名高级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单独考试只招全日制,招生人数10人。
(五)同等学力考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六)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二、报名日期和要求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补。
(二)应届生选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选昆明理工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选工作或户籍所在地报考点。
(三)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预报名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登录“研招网”报名,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四)报考非全日制考生只能选择定向就业。
(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经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七)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一般10月底11月初。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等。
(八)考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七章 命题
第十二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第八章 初试与评卷
第十三条 初试考试
1.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
3.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笔试。
第十四条 评卷。成绩公布预计在2月中旬左右,考生自行查询。
第九章 推免生接收
第十五条 推免生接收全部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免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
第十章 调剂
第十六条 我校属于B区招生单位,分学院分专业划定复试分数线。调剂一般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
第十一章 复试和录取
第十七条 复试是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第十八条 复试期间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加分或照顾政策的复审。
第十九条 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复试一般在3月下旬左右。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一条 录取按学院、专业和学习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至50%。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二十二条 复试及录取具体规定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需调取人事档案,定向生不转档案。
第二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寄发。
第二十六条 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毕业生就业:定向就业的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十八条 住宿:莲华校区、呈贡校区、新迎校区,具体以学院分布为准。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以学校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公布为准。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有关招生信息全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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