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26年硕士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的基本要求
1.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专业(方向)划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分数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划定。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的基本分数要求,结合报考各专业(方向)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北京城市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2.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专业(方向)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录考生,不再享受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对于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提供的相关部门审核结果,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单科不加分)。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享受加分考生资格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为准。
二、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 我校各专业(方向)在学校公布的各学科、各类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专业(方向)的拟招生计划,按上线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2. 在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 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各专业(方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对破格复试、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备注说明。
三、参加复试流程
1. 缴纳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复试安排中的缴费方式缴费。
2. 资格审查: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按照相关要求,在指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校提交PDF格式的资审资料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复试安排。我校通过综合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当天,我校还将严格落实“两识别”“四比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核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无效。
3. 复试:包括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等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和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1)我校不同专业(方向)按复试科目考核需求设置面试、笔试两种形式,考生均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考核。
(2)各招生院系根据招生专业(方向)和复试考生人数,结合实际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参加,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我校加强考试过程监管,面试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对考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因考生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等导致考生复试成绩无效,后果由考生承担。我校还将统一对面试视频资料进行复查,对于复查发现问题的考生同样做上述处理。
4. 体检:我校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5. 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和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四、复试考核内容
各专业(方向)复试考核科目详见《北京城市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面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结合政审函调表进行评价。专业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力和创新精神与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内容同时涵盖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和礼仪等内容。
2.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是研究生复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要求,确定外语测试的内容与形式。
3.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是否考核以及考核形式由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小组确定。
4.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5. 同等学力加试
报考研究生时学历为专科毕业或本科结业的考生,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50分,9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详见《北京城市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六、录取原则
1. 各硕士专业(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总分(含加分)× 60% + 复试成绩总分 × 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仍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2.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60%;
(2)专业面试成绩低于满分的60%;
(3)复试总成绩低于满分的60%;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低于满分的60%;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缺考;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7)体检不合格者;
(8)考试作弊者;
(9)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工作,在不影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按计划录取。
4. 拟录取考生中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和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后提供模板下载),未按时提交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 被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将根据学校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2026年9月1日前未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6. 被录取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考生,学校不接收户口、人事档案、党团关系、工资关系,其工资、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不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一小)基本医疗保险;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不发放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不提供宿舍住宿。

七、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对符合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不得跨专业破格复试,调剂考生不得破格复试。专业内需按成绩顺序选拔破格复试考生。
八、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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