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一、学习复试相关的文件与规定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需要提前学习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保证对复试的相关政策法规有充分的了解和知晓。
复试主要包括缴费报到、资格审查、复试考核等环节。考生应该认真阅读学校以及所报考学院的复试办法、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二、熟悉复试安排
达到学校、学院规定的报考专业复试要求的一志愿考生,需要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及缴费等工作,并根据各学院的复试安排进行复试。2026年一志愿考生各学院的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官网的后续通知。南宁研究院下设各专业的复试工作,由南宁研究院委托相关学院来实施和开展。
获得复试资格(以公示的复试名单为准)的考生,如果不能按时参加复试,就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的批复,我校的复试费是180元/人。复试费通过我校的财务系统来缴纳。没有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
请所有考生在核实确认自己已经获得复试资格(以公示的复试名单为准)之后,再进行缴费。因为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者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是不予退还的。
考生根据财务系统的提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复试学院名称、复试批次等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缴费。建议考生留存缴费截图,以备查证。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按照学校及学院的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学院根据需要来进行材料审核。没有进行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没有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来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向学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复试专业课考核
复试专业课考核的科目及参考书籍,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为准。复试专业课考核的形式,由各学院自己决定。复试专业课考核的科目,原则上不能和初试科目重复。
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以及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还有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综合能力考核包含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环节。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都在复试中进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的特点自己决定。各学院可以根据本学院相关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考核内容以及各项考核内容的分数权重。一般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果考生明确表示已经作答完毕,可以提前结束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这两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环节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核的形式由学院自己决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及跨学科专业复试考生的加试考核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复试考生的加试要求,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同等学力考生及跨学科专业复试考生的加试方式,都是笔试。加试的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单科满分100分。加试中任意一门科目不足60分的,不予录取。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必须按照报考学院的复试办法及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六、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
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百分制)= 初试成绩 ÷ 5 × 50% +(复试专业课考核成绩 × 40% +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 60%)× 50%
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百分制)= 初试成绩 ÷ 3 × 50% +(复试专业课考核成绩 × 36% +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 54%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 10%)× 50%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已经按要求填报了相关信息,并且经过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予以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初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加分项目不累计。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并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以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这类考生的复试成绩就是总成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就是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没有完整参加复试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的;
会计和工商管理这两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足60分的;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意一门科目不足60分的;
跨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加试任意一门科目不足60分的;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不予录取;
存在其他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各学院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对复试中的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学院自己设立的单项考核成绩合格标准,需要在复试前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备案,并且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七、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按下面的要求进行:
录取时,考生分批次、分学院、分专业、分学习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总成绩相同,就按照下面的优先级来排序:
(1)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考生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独立排序。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考生独立排序。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对于拟录取的考生,我校会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向其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逾期不确认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监督
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向所报考的学院提出。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
考生如果对学院的处理结果还有异议,可以向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咨询。
九、其他说明
凡是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学籍。
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将通过中国研招网信息平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各招生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都视为送达。考生应该密切关注相关通知。需要考生回复确认的各种通知,考生应及时回复。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根据学院的要求,按时将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定向就业协议提交给各招生学院。
拟录取名单后续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各类定向就业协议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如果有疑问,可以联系复试学院进行咨询。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的“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7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
我校调剂的相关事宜,将在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结束后,通过官网陆续发布。请考生留意我校官网的后续通知。
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文件执行。本公告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了新的政策要求,就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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