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调剂工作是华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学校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要求和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三)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
(四)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华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华北理工大学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五)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六)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调剂考生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九)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部分专业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规定专业范围内的考生,具体优先调剂原则详见学院官网相关通知。
三、调剂程序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我校调剂报名开始时间为4月8日(“研招网”网上调剂意向采集将于4月3日开通),具体时间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
(二)学校每批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2小时。如果考生在一志愿专业复试不合格的,原则上同一专业不再接受其复试调剂申请。调剂考生申请调剂我校的,即使收到我校同一批次不同专业的复试通知,也只能参加我校一个专业复试。学校对调剂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超过24小时未接到学校复试通知者,考生可联系调剂其他单位或再次填报学校。
(三)复试通知锁定时间为4小时,考生须在学校复试通知发出之时起4小时内在研招网进行接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接受确认的考生不再具有本批次复试资格。待录取通知锁定时间为4小时,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须在学校待录取通知发出之时4小时内接受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的不予录取。
(四)调剂生源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200%。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考生,则同时进入复试。
(五)为了按时完成学校的招生计划,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四、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硕士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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