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2026年考研复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研究生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审定学校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办法。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做好对各培养单位的业务指导。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受理有关申诉和信访举报,及时发现、坚决纠正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三)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期间的组考、舆情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度,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
(四)各培养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所在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作风,确保安徽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一志愿考生到校现场复试的方式,一志愿考生复试后拟录取人数不足计划数的,再组织调剂考生复试。调剂复试方式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具体安排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
(二)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三)复试资格
1.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120%的专业,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按照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人数小数点部分全部进位,最后一名并列时全部进入复试。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达到学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可进入复试。
4.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同一志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四)复试安排
1. 一志愿考生复试
4月1日上午,考生到报考专业所属培养单位报到,提交复试资格审查资料(具体报到地点和提交复试资格审查资料要求见各培养单位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4月1日下午,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笔试。
4月2日起,考生参加各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面试。
2. 调剂考生复试
一志愿考生复试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进行调剂复试。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和专业类别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五)信息公开
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公告、拟录取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成绩由各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并链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的安徽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开公示信息汇总。
(六)调剂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需进行生源调剂。
1. 接收调剂时间
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中正式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系统关闭时间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而定。
2. 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本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国家线成绩要求。
(3)原则上调剂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英语、数学的专业可由高向低调剂,不能逆向调剂,例如初试统考英语一专业可向统考英语二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
(5)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再申请我校调剂。
(6)非全日制专业接收调剂要求: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前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定向就业意向书,拟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7)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8)调剂复试日程在我校相关培养单位网站发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收到复试通知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复试日程参加复试,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3. 工作程序
(1)申请调剂考生提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信息,了解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2)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调剂信息。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3)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 调剂复试办法
(1)调剂考生进入调剂复试的遴选规则为: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发送复试通知。
(2)调剂考生接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办法见各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5. 咨询渠道
研招办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一号办公楼C209室(咨询电话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
(七)复试内容
1. 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
(1)安徽财经大学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工程管理
①专业知识笔试,占复试成绩40%;
②政治理论笔试,占复试成绩10%;
③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30%;
④英语听说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20%。
(2)审计、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
①政治理论笔试,占复试成绩10%;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70%;
③英语听说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20%。
(3)其他各专业
①专业知识笔试,占复试成绩40%;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40%;
③英语听说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20%。
2. 调剂考生复试内容
(1)管理类联考各专业
①政治理论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10%;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70%;
③英语听说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20%。
(2)其他各专业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80%;
②英语听说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20%。
(八)复试流程
1. 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的资格审查须在复试中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收取相应材料复印件,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须提供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有:
(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学校研招网文档下载),手写签名。
(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
(3)学历认证。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见学校研招网文档下载)。
(5)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报考全日制专业考生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盖章)。
(6)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前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定向就业意向书,拟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 笔试
笔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课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政治理论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课程为招生专业目录所列课程,详见《安徽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参考书目)。
笔试考场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3. 面试
面试由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要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面试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4. 加试
没有本科学历证书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应当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满分为100分。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总得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1. 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 5)× 60% + 复试总成绩 × 40%。
2. 初试总分为300分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 3)× 50% + 复试总成绩 × 50%。
(二)考生拟录取原则
1. 一志愿考生依据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 调剂考生依据专业调剂计划,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3. 考生总成绩并列,位列最后几名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依次录取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总分并列,则依次录取初试公共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总分和初试公共课成绩均并列,则依次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得分高的考生。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单独排序,按分配指标依次录取。
5.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面试成绩或复试成绩或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 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4.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5. 复试时有违规行为的;
6. 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
(四)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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