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非全日制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由学院相关领导担任,秘书由学院相关老师担任。
二、招生计划
(一)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名称(方向):武汉理工大学公共管理(MPA),学习形式:非全日制,拟招生计划:195。
(二)专业代码:025800,专业名称(方向):数字经济,学习形式:非全日制,拟招生计划:5。
注:以上招生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复试资格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详见“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且达到该专业学校复试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我院招生复试。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
(二)复试时间
2026年3月28日-29日。
(三)复试内容
2026年招生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考查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四个方面,全部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 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及实际应用能力。满分100分,形式开卷,共计时长30分钟。参考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2.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与专业素养,结合考生工作经历、管理实践、应变表达等进行评价。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目总分为10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加试科目:
科目1:公共管理学
科目2:行政管理学
参考书目:①公共管理学:理论、实践与方法(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汪大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5年版。②行政管理学(第二版),郑志龙、高卫星,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合格成绩为60分)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3月28日至3月29日进行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参加复试前必须准备好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核
1. 时间:3月26日08:00—18:00
2. 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各一份。
(3)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已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根据规定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可直接录取。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须核验定向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
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同时提交《武汉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签字盖章)、《武汉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3. 材料提交:所有拟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请将材料整理至一个word文档中,转存为pdf格式,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形式命名文件,并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为邮件主题于3月27日18点前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
4. 复试费:10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8:00,具体缴费方式见《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缴费用户指南》。学校财务处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考生预留的手机号。
(二)笔试
1. 时间:2026年3月28日(周六)上午9:00
2. 地点:统一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三)面试
1. 时间:2026年3月29日(周日)9:00-20:00
2. 地点:统一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四)同等学力加试
1. 时间:2026年3月28日(周六)10:00—12:00
2. 地点:统一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类联考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3×70%+复试成绩×30%。
其余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结束后3天内,按复试专业分类,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七、拟录取原则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复试不合格者(合格成绩为60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合格成绩为60分),不予录取。
(二)普通计划考生,在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指标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同分情况下,总成绩小数点后多取两位,分高者优先录取。成绩完全同分情况下,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由学校按规则统一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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