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非全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各位考生:
经研究,我中心定于3月29日(周六)组织2025年MBA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有关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组织与安排
1、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综合评价、质量优先”的原则;
2、在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3、面试官由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和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名单不对外公布,以示公正;
4、面试过程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资格与对象
凡达到A区国家线的一志愿考生(总分≥151分,英语单科≥35分,综合单科≥70分),均可申请参加此次复试。最终以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为准。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1、抽签时间:3月28日(周五);
2、复试时间:3月29日(周六);
白天场8:30—15:00,傍晚场15:30-20:30,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15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文一校区实验楼六楼(具体考场当天见公告栏);
4、同等学力加试:3月29日9:00-11:10。
四、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考生按要求完成时事政治理论(含思政)笔试;第二阶段为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线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时事政治理论测试:
对复试考生进行时事政治理论笔试,由考生独立完成,于复试当天提交。时事政治笔试为开放式考试,考生需签订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抄袭现象以作弊处理,不予录取。答题所涉及参考资料,请注明出处。(MBA教育中心单独制定)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交流,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每位考生单独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8分钟。程序如下,首先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然后考生随机抽取英语短文朗读并翻译、英语讨论题各一题,并与老师进行互动讨论,由老师评分。
(3)综合面试:
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情况。每位考生单独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12分钟。程序如下,考生随机抽取感性认知、理论认知、管理技能三类考题各一题,阅读并回答问题,并与老师进行互动讨论,由老师评分。
面试过程会进行详细记录,并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面试记录表》。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以上三科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如有一科成绩不足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考生,在复试中须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为《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学》。
五、资格审查及需提交资料
复试前由MBA教育中心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要求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核查,审核通过后,考生将所需表格及证件复印件交至MBA教育中心审核备案。复试当天考生需递交以下资格审查资料:
1、个人陈述表6份(附件中下载);
2、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中下载);
3、政审表1份,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思想品德审查表》(附件中下载),并由单位盖章。
4、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1份,签名处须考生手签;
5、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6、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或专科毕业证书(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专升本必须同时提供大专及本科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准考证;
9、《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和原件,不属于士兵计划,不需准备)。
按照教育部规定,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六、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考生体检应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检查内容: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体重、腹部B超(肝、脾、胆、胰、肾)心电图检查、X线胸部检查、血液化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根据要求体检可安排在拟录取之后,具体另行通知。
七、录取规则
1、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时事政治理论(含思政)成绩(百分制)×20%+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7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10%。
2、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素质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最终录取由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其他注意事项
1、凡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有复试资格但自愿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提前通知我们,以便我们做相应调整,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2、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88809073,
举报投诉邮箱:hdmba@hdu.edu.cn。
3、联系电话:
0571-88809072
15990044804(周老师)
13566163620(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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