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划分
1.1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系。学校层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规划与监管,制定整体录取方案并推进各项复试环节的实施。
1.2 为保障复试顺利执行,由招生学院、研究生院、纪检监察机构、信息化中心、后勤部门、保卫处及校医院共同组成专项保障组,协同提供全方位支持。
1.3 各招生学院需设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复试方案的制定、执行及结果评定,并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性负责。
二、复试工作核心准则
2.1 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德才兼备、择优录取、质量优先、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
2.2 全面落实招生政策透明度,强化全过程监督机制,通过信息公开和外部监督维护录取公平性。
2.3 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标准统一,以相同专业能力要求开展选拔。
2.4 构建“综合评估、择优录取”机制,保障复试过程公平、公正、科学有序。
三、复试环节实施细则
3.1 复试基本资格要求
采用差额复试模式,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不含推免生)。若合格生源不足,学院可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复试。学院需根据教育部统一复试分数线,结合生源与招生计划自主划定专业分数线,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核心课程(科目详见招生目录),加试形式为笔试。
3.2 复试资格审核流程
学院需严格核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入学时补验毕业证)、思想政治审查表等材料。对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加分政策等资格进行比对审核,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考生,复试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得调剂至普通计划,反之亦然。加分项目不累计,按最高项执行。
3.3 复试形式与内容设置
3.3.1 考核方式
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调剂考生根据学院实际,可选择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形式需提前公布。
3.3.2 考核内容
复试包含专业课考核与综合面试两部分:
专业课考核:围绕《江南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知识点,可采用笔试、口试或实验技能测试等形式(具体方式见学院细则)。
综合面试:由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考核组成,成绩为面试考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思想政治表现与道德品质;
学科外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经历;
职业素养与心理健康状况;
人文素养与言行举止。
本科阶段学习成果与成绩;
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问题解决能力;
外语听说能力;
创新思维与科研潜力。
专业素质考核维度:
综合素质考核维度:
学术学位侧重学科知识掌握与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侧重实践能力与职业发展潜力。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考生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分。
3.4 复试组织与实施规范
3.4.1 学院按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硕士生导师或副高以上专家(含1名外语能力较强教师),需回避直系亲属报考。
3.4.2 明确复试小组工作纪律、评判标准及导师责任,规范导师行为。
3.4.3 复试小组独立评分,可提前召开会议确定评价标准;同一学科需统一面试方式与评分尺度。
3.4.4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格保密试题、规范抽题流程,保证过程公平透明。
3.4.5 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负责处理考生质疑。
3.5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等,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工作实施方案
4.1 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含加分)需满足一志愿专业全国A类分数线及我校专业分数线;
调入专业与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详见调剂公告);
管理类联考专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法律(非法学)专业不得跨专业调剂;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需满足专项政策要求;
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4.2 调剂程序安排
4.2.1 4月8日起开放调剂系统,学校审核学院发布的调剂信息后,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4.2.2 学院审核考生信息,学校确认后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4.2.3 复试合格者,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后不得撤销。
五、成绩计算与录取规则
5.1 复试成绩应用
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需达到学院设定的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需达到学院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2 综合成绩算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权重1 + 复试成绩×权重2,复试成绩权重为30%-50%(由学院确定并提前公布)。
5.3 拟录取流程
第一志愿与调剂志愿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
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拟录取结果;
六、复试保障与服务机制
6.1 学院需合理安排复试场地与人员,分批次有序开展复试;
6.2 信息化中心保障考场录音录像设备;
6.3 后勤部门负责场地卫生与校外人员餐饮;
6.4 保卫处维护考场周边秩序;
6.5 校医院为突发健康问题的考生提供医疗服务;
6.6 研究生院与学院共同监控舆情,及时处理突发问题。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渠道
7.1 学院官网开设专栏,公布复试细则、招生计划及复试考生名单(含成绩信息);
7.2 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日;
7.3 监督举报电话:0510-85197929;邮箱:yzb@jiangnan.edu.cn;
7.4 实行巡视制度,安排专人现场监督;
7.5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7.6 学院负责本学院复试结果解释,研究生院处理考生质疑。
本细则适用于2025年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预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我们在江南大学期待你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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