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11.6万上211全日制MPAcc?苏大名额抢完即止
苏州大学商学院(财经学院)前身为1982年苏州财校并入苏州大学时成立的财经系。1985年6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财政厅参与投资建设更名为苏州大学财经学院,是苏州大学建立最早的二级学院。2002年更名为苏州大学商学院。2010年苏州大学与东吴证券有限公司签约共建商学院。2022年2月,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与苏州大学签署三方协议合作共建高水平特色商学院,学院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
学院以“修文德以济世,习商略以富国”作为院训,倡导“秉诚信,承责任,善感恩,富冒险”的核心价值观,以“成为扎根长三角、助推中国高质量发展的一流商学院”为愿景,以“培养担当笃行商界翘楚,贡献可续发展管理智慧”为使命,努力把苏州大学商学院建设成与时俱进的全球一流商学院。
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点于2010年获批,2011年9月开始招收第一批学员,现已经历15年的学位点建设,向社会输送千余名优秀毕业生。MPAcc教育中心遵照学校和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宗旨,自主设置了本单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战略,面向国家对创新型、复合型、国际化会计人才的需求,打造富有学科交叉融合特色、长三角地区一流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基地,致力于培养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创造性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会计专门人才。
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与省政府共建国家“双一流”建设入列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首批国家试点学院项目承接高校。
一、项目特色与优势
1.利用学科优势,实现学科交叉。随着大智移云等新技术的发展,财务的智能化和数字化已成为财务发展方向。学院利用苏州大学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推动会计与计算机、人工智能等学科的交叉融合,持续优化MPAcc培养方向及课程体系。
2.结合区位优势,实现产教融合。在教学安排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强调行动学习,以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多门课程都包括深入企业进行行动学习的内容。
3.利用科研优势,实现教研相长。学院近年来引进国外高水平大学优秀师资30余人,选派优秀师资参与会计专硕的培养,并要求老师将高质量研究融入教学过程。
4.重视案例教学,理论实践融合。MPAcc教学通过开设“双课堂”模式,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政府会计的专业课堂与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区块链的技术课堂进行结合,构建了“双导师+双课堂”培养体系。
二、招生信息
1.单位代码:10285。
2.专业代码:125300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3.学制:2年。
4.学习方式:全日制。
5.拟公开招考人数:67人。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学校将根据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上线人数等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6.学费:5.8万元/生·学年,共计11.6万元。详见苏州大学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
7.证书授予:按照我校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专业培养方案学习期满、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过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苏州大学会计硕士学位证书和苏州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相应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5.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在复试前须达到以下学术水平: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注: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报。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至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若进入复试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请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上午8:30至11:30考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14:00至17:00考英语二)。

六、复试录取
1.复试前苏州大学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在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及要求将在复试前公布。
4.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结合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复试录取办法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八、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设立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此外,学校还设有各项捐赠奖学金和助教、助研、研管岗位和国际交流奖学金;同学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困难补助。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苏州大学奖助学金管理条例等文件。
九、其他
1.违规处理。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2.苏州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任何考研书籍、历年试题等材料。
3.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板块。
4.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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