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6年博士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内容及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申请程序
1. 申请人按照当年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把全部申请材料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且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2. 申请人应该按照学校和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来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研究生的相关招生规定,各学院对申请人的学籍学历材料以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进行公布。
三、初审遴选
1. 材料审核
(1)“申请-考核”初审专家组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挑选,成员由博士生导师或者高级职称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名。
(2)“申请-考核”初审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报考学科专业方向的相关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方向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进行评价。
(3)原则上,材料审核的成绩(满分100分)由几个部分构成:研究计划书占50%;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学术获奖以及参加学术会议或国外访学进修情况占40%;其他占10%。
2. 审核结果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考生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2)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
(3)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笔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以各学院博士招生简章为准。专项的综合考核方式以专项公告为准。
2026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5月9日到10日。具体时间请看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如果时间有变化调整,学院会另行通知。
1. 笔试。包括英语和专业课。英语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专业课考核,考试时间3小时。
2.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外语、专业知识、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学习动机、学术水平(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研究计划)、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科学素养、个人品行等综合素质。
综合面试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专家组来进行,每位专家对考生独立打分,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按平均分计算。
3. 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折算
录取总成绩包含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具体的计算方法以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公布为准。笔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
(2)笔试或者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准予录取。

五、拟录取和调剂
根据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资格审查情况与复试综合成绩,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且按要求进行公示。
1.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排名,结合当年二级学科招生计划依次录取。申请区域与国别经济研究等专项的考生,按照报考选题方向单独排序。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英语笔试、专业课综合笔试、综合面试这三门科目。
2. 折算成100分制的综合考核单科(英语笔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这三科中的任意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1)在申请、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
(2)考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考试违纪、替考,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没通过;
(4)体检不合格。
在录取过程中如果有必要,学校会组织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并且在材料审核、英语笔试、专业课综合笔试中达到及格线的考生进行调剂意向采集,然后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录取计划的调整情况,最终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
六、调档函、定向协议书签订及脱产证明递交
(一)学校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寄发“调档函”,调档单位原则上为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如果有更改,需要报研招办审核批准)。所有“非定向”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调到学校。对没有按时调档的考生,学校会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提交定向协议书及脱产证明。
1.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和“脱产攻读博士学位证明”的模板(一式四份),填写好相关信息。
2. 考生定向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在“定向培养协议书”和“脱产攻读博士学位证明”上签署盖章。
3. “定向培养协议书”和“脱产攻读博士学位证明”各一式四份,由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签署完毕后自己留2份,考生自己留1份,定向单位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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