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2026年MPA复试方案公布
一、复试安排
(一)考生资格审查
1. 审查清单: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打印版准考证1份;
(2)往届生按报名时所填报材料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为原件,应届生成绩单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从人事档案中取出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广东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1份;
(5)《广东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1份(须为原件,并加盖学习单位的学生管理部门如院系单位、学工部门、教务部门公章或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公章,复印、彩印无效);
(6)往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7)定向就业协议书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证明(须为原件,复印、彩印无效),此项仅限于定向就业考生;
(8)《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项仅限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9)本人亲笔签名的《广东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3. 审查流程:
(1)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须在3月23日前登录指定网址完成网上心理测评。
(三)复试考核安排
1. 社会工作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笔试:3月24日8:30-9:30,地点:东莞校区科技楼B407。
(2)面试:3月24日10:00-12:00,地点:东莞校区科技楼B409。
2. 应用心理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笔试:3月27日上午8:00-9:00,地点:科技楼B407。
(2)面试:3月27日上午9:30-12:00,地点:科技楼B407。
3. 广东医科大学公共管理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笔试:3月25日上午8:00-10:15(8:00-9:00专业课、英语;9:15-10:15思想政治理论),地点:科技楼B407。
(2)同等学力加试:3月25日上午10:30-12:40(10:30-11:30管理学基础;11:40-12:40公共政策分析),地点:教学楼C2-2。
(3)面试:3月25日10:30-12:30、13:30-17:30,地点:科技楼B407、B409。
4. 复试流程
(1)复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题型,考试时间不低于1小时。
面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各复试形式分数比例:笔试满分55分(卷面满分100分,考生最后得分=卷面总分×55%),其中专业理论占30分,英语占25分;面试满分45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5分。
(2)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已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加试不合格者(任何一个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须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统一安排,不占分比。
(四)复试主要内容
1. 专业素养包括: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伦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笔试范围:
(1)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概论》(王思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4版),《社会工作实务手册》(朱眉华、文军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2版)。
(2)应用心理:《社会心理学》(侯玉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第4版),《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钱铭怡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重排本)。
(3)公共管理:《公共管理学(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张成福、党秀云主编),《公共政策导论(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谢明主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复试前下载《广东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后提交招生学院。各招生学院应指定专人,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考核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进行考核。各招生学科(专业)可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也可组织工作人员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二、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招生学科(专业)按照以下计算公式得出入学总成绩:入学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50%+复试总分×50%。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
(三)录取基本原则
1.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协议书。第一志愿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协议,从严掌握。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1. 对复试总分合格(≥60分)的考生,各学科(专业)根据总招生计划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按顺序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拟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入学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拟录取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入学总成绩和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拟录取初试外国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本组其他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名顺位递补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任何一个科目低于60分)者;
(6)体检不合格者;
(7)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者;
(8)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9)逾期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者;
(10)违反我校相关考试纪律或相关管理规定者;
(11)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五)拟录取导师确定
我校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导师。具体流程为:复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登录广东医科大学硕士招生考生端查询拟招生导师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视招生计划而定),登录账号及密码同初试成绩查询账号及密码,如曾修改过密码,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注意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选定意向导师并提交,一旦提交不可修改。复试结束后导师根据考生报名意向并结合考生综合表现及研究方向匹配度进行遴选;若双方意向未达成一致,则由招生学科结合学科布局、导师资源及考生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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