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2026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考核,规范调剂录取。坚持立德树人,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深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监督管理效能,提升服务水平质量,全力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方案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监管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以及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各学院成立由书记和院长共同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基本要求
(一)各学院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二)各学院根据专业方向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由5-7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高级职称或相当人员组成,确定组长1名,另配1-2名秘书。复试小组在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四)发挥并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导师的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五)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各学院要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针对涉及复试录取的苗头性舆情信息,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与澄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尽早消除负面影响,防止形成舆情事件。
(七)各学院需综合考量生源状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以及相应的差额复试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并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通常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八)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长,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
(九)各学院需对所有招生相关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与标准,且复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组织
(一)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3月27日—3月30日集中开展。调剂考生:4月中下旬完成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三)复试信息通知:复试前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具体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记录。
(四)复试资格审查: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复试前,需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学历学籍证明材料,以及填写完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铜仁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尤其要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收费: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铜仁学院研究生复试费遵循相关规定,每生收费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及初试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于复试前向各学院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由各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五、复试考核
(一)复试内容:复试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外语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各学院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 复试专业课考试。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 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以及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经历,个人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3. 外语考核。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选择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加强对考生外语听力、口语等方面能力的测试。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各学院在综合面试环节,应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的考核,同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由各学院组织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课程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对于跨门类、专业调剂考生的复试,需严格把控,是否安排加试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实际情况决定,加试方式与同等学力考生一致。
(二)复试计分: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复试专业课考试占30%,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占50%,外语考核占20%。面试过程中,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记录表需由全体小组成员签字,并妥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各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调剂
(一)调剂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
(二)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完成调剂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四)调剂工作程序
1. 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且满足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2. 各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3. 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需持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前往所报考的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4. 复试通过的调剂考生,由各学院在网上为其办理待录取手续。
七、体检
体检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在拟录取后。拟录取考生需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执行,同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操作,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志愿考生将分批开展复试,先对第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并依据排名录取。若名额不足,则对调剂志愿考生进行复试,同样按排名录取。考生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总分数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外语考核成绩高者排名优先。最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后,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教育部审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 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 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
4. 体检不合格;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 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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