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调剂招生计划
1. 调剂招生计划及专业:
专业代码:020100,专业名称:理论经济学,研究方向:01政治经济学、02西方经济学、03世界经济学、04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拟调剂招生计划:21。
专业代码:020200,专业名称:应用经济学,研究方向:01金融学(含:保险学)、02国际贸易学、03产业经济学、04国民经济学,拟调剂招生计划:14。
专业代码:120200,专业名称:工商管理学,研究方向:03湘潭大学旅游管理,拟调剂招生计划:10。
专业代码:120200,专业名称:工商管理学,研究方向:04湘潭大学会计学,拟调剂招生计划:2。
专业代码:025100,专业名称:金融(MF),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拟调剂招生计划:25。
专业代码:125300,专业名称:会计(MPAcc)(非全日制),研究方向:(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拟调剂招生计划:5。
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名称:湘潭大学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拟调剂招生计划:19。
专业代码:125400,专业名称:旅游管理(MTA)(全日制),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拟调剂招生计划:12。
专业代码:025800,专业名称:数字经济(DE),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拟调剂招生计划:5。
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二、调剂基本条件
(1)125300会计(非全日制)要求初试成绩≥222分。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对外国语和数学统考科目具体要求如下:初试英语(一)的,可以调入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数学(二)的,可以调入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396)等同数学(三)。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部)、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的基本程序
(1)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2)我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招生项目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用户名为准考证号(15位数),初始密码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为18位数字(最后一位为X的,X为大写),登录系统后,进入“复试结果查询”,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24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4)调剂复试完成后,学院将在官网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无误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调剂复试安排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考生将采用线上、线下的复试方式进行。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 调剂复试时间
我院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020100理论经济学、120200工商管理学、125400旅游管理(全日制)和020200应用经济学专业的调剂复试采用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统一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线上调剂复试时间定于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0日。
考生复试注意事项、复试平台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说明详见相关通知,请考生提前做好设备测试、网络准备并熟悉系统操作。
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125400旅游管理(全日制)专业线上调剂复试安排:4月8日12:30-17:30提交资格审查材料;4月8日18:00开始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理论》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安排见调剂复试QQ群。
020100理论经济学专业线上调剂复试安排:4月9日上午8:00—10:00提交资格审查材料;4月9日下午2:30开始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安排见调剂复试QQ群。
120200工商管理学专业线上调剂复试安排:4月9日上午8:00—10:00提交资格审查材料;4月10日上午8:30开始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安排见调剂复试QQ群。
020200应用经济学专业线上调剂复试安排:4月9日上午8:00—10:00提交资格审查材料;4月10日下午2:30开始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安排见调剂复试QQ群。
我院025100金融、125300会计(非全日制)、025800数字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采用线下形式,调剂复试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3日。
125300会计(非全日制)专业线下调剂复试安排:4月10日下午15:00-16:00资格审查,地点在商学院玻璃房(考研自习室);4月11日上午8:30开始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地点在商学院5区4楼;4月11日下午14:00-16:00专业笔试,地点在商学院5-385;4月11日下午16:10-17:40思想政治理论。具体安排见调剂复试QQ群。
025100金融专业线下调剂复试安排:4月11日下午15:00-16:00资格审查,地点在商学院玻璃房(考研自习室);4月12日上午8:30开始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地点在商学院5区4楼;4月12日下午14:30-16:30专业笔试,地点在商学院5-385。具体安排见调剂复试QQ群。
025800数字经济专业线下调剂复试安排:4月12日下午15:00-16:00资格审查,地点在商学院玻璃房(考研自习室);4月13日上午8:30开始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地点在商学院5区4楼;4月13日下午14:00-16:00专业笔试,地点在商学院5-385。具体安排见调剂复试QQ群。
2. 缴纳复试费(120元/次)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招生项目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用户名为准考证号(15位数),初始密码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为18位数字(最后一位为X的,X为大写),登录系统后,进入“复试结果查询”,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3. 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线下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5)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湘潭大学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线上复试考生在完成复试费缴纳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在“复试结果查询”中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湘潭大学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温馨提示:请有意向调剂的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需要签字和盖章的资格审查材料。
4. 调剂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线下调剂复试: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复试考试科目如下:
025800数字经济:复试科目004001政治经济学。具体安排见调剂复试QQ群。
025100金融:复试科目004007西方经济学。具体安排见调剂复试QQ群。
125300会计(非全日制):复试科目004006会计学。具体安排见调剂复试QQ群。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查,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c. 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具体科目如下:
025100金融:加试科目004016金融学和004017金融市场学。具体安排见调剂复试QQ群。
025800数字经济:加试科目004026产业经济学和004027发展经济学。具体安排见调剂复试QQ群。
125300会计(非全日制):加试科目004015微观经济学和001025管理学原理。具体安排见调剂复试QQ群。
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5)会计专业学位复试中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线上调剂复试:
(1)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查,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的专业知识考核为问答面试形式,由考生口头作答,具体科目如下(125100工商管理、125400旅游管理专业复试不指定复试科目):
020100理论经济学:复试科目004001政治经济学。具体安排见学院官网通知和QQ群。
020200应用经济学:复试科目004001政治经济学。具体安排见学院官网通知和QQ群。
120200工商管理学(03旅游管理):复试科目004003旅游开发学。具体安排见学院官网通知和QQ群。
120200工商管理学(04会计学):复试科目004028财务会计。具体安排见学院官网通知和QQ群。
c. 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3)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笔试时间为1.5小时,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加试具体科目如下:
125100工商管理:加试科目004015微观经济学和004025管理学原理。具体安排见学院官网通知和QQ群。
125400旅游管理:加试科目004015微观经济学和004025管理学原理。具体安排见学院官网通知和QQ群。
020100理论经济学:加试科目004011计量经济学和004013经济学说史。具体安排见学院官网通知和QQ群。
020200应用经济学:加试科目004011计量经济学和004015微观经济学。具体安排见学院官网通知和QQ群。
120200工商管理学:加试科目004019西方经济学和004020运筹学。具体安排见学院官网通知和QQ群。
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4)125100工商管理、125400旅游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为问答面试形式,由考生口头作答,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录取
1.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020100理论经济学、020200应用经济学、120200工商管理学专业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B=综合面试成绩×67%+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3%
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最后总成绩C=A×70%+B×30%。
(2)125100工商管理(MBA)和125400旅游管理(MTA)专业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B=思想政治理论成绩×34%+综合面试成绩×3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3%
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最后总成绩C=A×70%+B×30%。
(3)025100金融(MF)和025800数字经济(DE)专业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B=专业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
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最后总成绩C=A×60%+B×40%。
(4)125300会计(MPAcc)专业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B=专业笔试成绩×5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6%+综合面试成绩×2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4%
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最后总成绩C=A×60%+B×40%。
2. 录取规则
(1)学院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规则:020100理论经济学、020200应用经济学、025100金融、125100工商管理、125400旅游管理、025800数字经济、125300会计(非全日制),对调剂考生按最后总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120200工商管理学专业按研究方向录取,对调剂考生按最后总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非全日制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 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B<60分);
b. 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d.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e. 体检不合格者;
f.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我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规定时间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3. 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外),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须于4月28日前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和《湘潭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一起寄达学院。协议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考生须按期寄达两种类型的合同,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将不予学籍注册,责任由考生自负。
4. 奖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见《湘潭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湘大研发〔2025〕5号)。若有更新,以最新文件为准。
5. 住宿及收费
(一)住宿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实行住宿申请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二)学费
收费项目: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经济类02):学费标准14000元/生·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管理学类12):学费标准14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管理学类12,125100工商管理):学费标准32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管理学类12,125300会计):学费标准28000元/生·年。
注:以上学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文件,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六、复试监督和复议
1. 学院的复试工作由校纪委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2.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3. 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 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 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4.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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