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中医卫管学院硕士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内容、成绩计算与录取规则全解析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工作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制定了公共管理学(120400)、公共管理(MPA,125200)、药学(药事管理方向,105500)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具体负责资格审核、复试及预录取、确定综合考核专家名单等工作。
2.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小组,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要具备硕导资格,如果导师人数不够,可以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专家成员经过培训后才能上岗,并且要参与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等工作。每组配备秘书不少于2名,负责综合考核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
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都要严格执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回避的各项规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制定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协调处置复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
4. 校纪委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复试线的划定及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线及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划定和公布,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三、第一阶段复试
(一)报到时间
3月28日9:30-15:00
(二)报到地点
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报到及复试时考生携带材料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并且请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复试考核(总分500/300分)
复试考核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采用专业课笔试、综合考核等不同组合形式。考生在复试考核的各个环节都要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1.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9日上午8:30-11:00/11:30,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2. 综合考核
(1)公共管理学(120400),综合考核要求详见附件一;
(2)公共管理(MPA,125200),综合考核要求详见附件二;
(3)药学(药事管理方向,105500),综合考核要求详见附件三。
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发布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的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加强考核全过程监管,综合考核过程中考核组专家不能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要现场独立评分,不能中途离场或换人。秘书要现场记录考核过程,并且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要把“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评分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核记录表”、“复试工作知情同意书”、“研究生复试结果统计表”等相关纸版材料和视频材料提交到学院,任何人不能改动,由学院审核汇总后交到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四、一志愿复试录取
1. 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300)+复试成绩(满分500/300)”的总分排名,依次录取。不予录取的情形详见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要求。
2. 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由学院复核审定后汇总到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调剂工作
1. 调剂工作由校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组织调剂生源等。
2. 学院所有的调剂信息都由研究生院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没有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学院一律不接收。
3. 具体调剂工作预计于4月8日开始分批次进行,具体安排详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都要体检,安排在入学后进行。如果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资格复审
新生入校后将对新生资格等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工作监督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本学院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且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2. 校纪委对各二级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略。
九、其他说明
1. 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信息,不再另外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 所有考生在复试录取期间不能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果因为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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