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辽大考研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复试形式与调剂安排
为做好2026年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和有序,根据教育部、省招考委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要分开选拔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保证生源的质量。
(三)严格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工作纪律要严肃,复试流程要规范。还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
二、组织实施
(一)辽宁大学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学校会组织成立复试监察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在复试期间,会派专门的人员去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
研究生院负责具体落实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安排,对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检查。
(二)各个培养单位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这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证公平公正。
各个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组建精干的队伍。要落实好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把各项制度细化完善。要强化监督管理,按照要求协调落实好复试工作需要的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这些保障。要制定好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说清楚复试小组的责权,指导他们开展好复试考核工作。还要对复试、调剂、拟录取的名单进行审核,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各项工作都顺顺利利。学院的纪委书记(或者纪检委员)要负责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全过程,看到不规范的行为要及时纠正。
(三)各个培养单位可以按照招生的专业、类别(也就是领域或研究方向)设立几个复试小组。这些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考核工作。他们要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而且必须现场独立打分。
三、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考委的要求,我们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复试,原则上对于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对于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要依靠“研招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来搞,用“腾讯会议”作为应急备用。考生要用“双机位”的模式来参加复试考核。现场复试的考生,需要按要求到辽宁大学的崇山校区或者蒲河校区,进行线下的现场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的内容和形式,就按照《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里公布的来。网络远程复试这种方式下,同等学力加试是网络远程笔试,其他的考核项目都是网络远程面试。
四、复试安排
预计各个培养单位在3月下旬开始组织考生复试,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2日之前结束。拟定在4月8日开始调剂复试工作,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15日之前结束。每个专业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请大家看各个培养单位后面会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在复试开始之前,各个培养单位要及时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一定要通知到位。考生在复试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以及注意事项,请看学校的相关通知。
五、复试资格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各个培养单位要依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来划定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对于生源比较好的专业、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可以在国家分数线(总分)的基础上,定出自己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进行差额复试。差额的比例一般不能低于120%。
(二)调剂复试
我们学校2026年会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和复试录取的工作要求,来开展调剂生源的遴选工作。其中,对于申请同一个专业、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会按照考生初试的成绩,择优选择进入复试的考生。
关于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请看我们学校后面会公布的《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六、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复试的考生可以在3月26日(这个是预计开通的时间),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第一次登录前要先完成系统注册,注册时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跟“研招网”报考时的一致),然后按照操作提示提交材料,并配合学校完成审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应该在3月30日15时(这个是预计的时间)之前完成材料提交。具体截止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调剂考生要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材料的提交和审核。
材料1:居民身份证
需要包括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面和反面信息。
材料2:诚信复试承诺书
材料3:学历(学籍)材料
(1)已经拿到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没法提供这个表的考生,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在外国拿到学士学位(学历)的考生,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复试的时候还没拿到本科毕业证书,但是报考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的自考考生,要提供省(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带有本科学习专业名称的成绩证明。
(5)专科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果有过曾用名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过的考生,请把相关证明材料跟学历(学籍)材料合并在一起上传。
材料4:申请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享受加分
如果参加的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这些项目,要上传考生人事档案里面的服务合同,以及相关项目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等。
如果是退役大学生士兵,要上传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申请照顾政策
申请少数民族照顾的考生,要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还有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里面要写清楚考生是在职的,以及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材料1、2、3是必须要传的材料。材料4只有满足《招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并且申请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才需要上传。
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籍信息,必须能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查到,或者有教育部指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然就不允许参加复试或者不予录取。如果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就取消他的复试资格。对于在审查中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就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或者取消学籍。
考生在完成资格审查的同时,还要按要求完成心理测试。
七、复试考核项目
(一)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的满分是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如果考生成绩没到12分,那就是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
对于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就是指初试第一单元考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他们的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是70分,占复试成绩的70%。对于非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是80分,占复试成绩的80%。如果考生成绩没到测试满分的60%,那就是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学科)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学术创新潜力,还有运用本专业类别(领域)的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职业发展潜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这个考核是看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它不算分计入总成绩,但如果考核结果不合格,就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根据《招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在复试中会对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125400]、图书情报、审计这些专业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这个考试满分是10分,占复试成绩的10%。如果考生成绩没到6分,那就是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的时候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需要加试两门跟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的满分都是100分,60分及格。这两门考试的成绩不算入总成绩,但如果哪一门不及格,就不予录取。
八、申请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
符合《招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并且在网上报名阶段就按要求填了信息申请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同时也通过了相关部门审核的考生,可以申请加分或者照顾政策。
申请加分或照顾政策的一志愿考生,应该在3月30日15时(预计时间)之前完成材料提交,具体截止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调剂考生要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内完成材料提交。学校会按教育部的要求进行复核。
九、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把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加起来,就是招生考试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对于初试满分是500分的专业,总成绩的计算公式是:
总成绩 = (初试总分 ÷ 5) × 0.7 + (复试成绩) × 0.3
对于初试满分是300分的专业,总成绩的计算公式是:
总成绩 = (初试总分 ÷ 3) × 0.7 + (复试成绩) × 0.3
(二)拟录取名单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要分开排序,依次录取。各个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总成绩的计算公式,算出考生的总成绩,然后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审核并拟定拟录取的名单,最后报给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三)拟录取结果公示
拟录取的名单会由研究生院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是7天。
(四)拟录取类别
根据规定,凡是过了复试、被我们学校拟录取的2026级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其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都要跟我们学校签一个定向就业合同。请这些考生在2026年4月15日之前,把单位和本人签好字的定向就业合同,按照相关培养单位指定的方式提交上来。如果过了这个时间,就看作考生自己放弃了拟录取的资格。
被我们学校拟录取的2026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前需要把本人的人事档案转到我们学校来。
(五)体检
考生的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的要求统一进行。体检的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来执行。
(六)复查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在开学报到后的3个月内,学校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会取消学籍;如果情节严重,还会移交给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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