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26年考研调剂政策发布:仅在第一志愿复试后开展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这些文件的精神,华南理工大学结合实际,制定了这个办法。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这些原则,从德智体美劳几个方面全面衡量,把品德放在第一位,把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当成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让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有机会脱颖而出。
2. 坚持严格管理,保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要求,政策要透明,信息要公开,程序要公平,结果要公正,监督机制要健全。
3.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多做一些人性化的安排和关心,保证咨询渠道是畅通的,维护好考生的合法权益。
4. 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安全平稳。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流程,考试招生方面的重大事项都要经过集体讨论来决定。
二、组织管理
研究生院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工作。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院(系)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本单位的复试方案,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受理考生的申诉。
三、确定复试名单
院(系)在学校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特点等,来确定本院(系)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以及其他学术方面的要求。
院(系)根据各专业(方向)能用的招生计划以及合格生源的情况,来确定差额复试的比例。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方向),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方向),所有合格生源都可以参加复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的,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还有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普通计划,并且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考生,可以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初试总分加分后如果达到了院(系)线,就可以列入复试名单,计算总成绩的时候,初试成绩按加分后的分数来计算。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并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进入学院的复试名单。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者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需要在网上报名的时候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会对相关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学校会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来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他的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如果没有按规定申报,或者审核(包括复审)没通过,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不能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试和复试。
四、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需要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要带着复试通知书,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到报考院(系)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 应届生要带上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
2. 往届考生要带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者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要带上“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4. 考生报考时,学籍(学历)信息没有通过学信网校验的考生:境内应届生还需要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果有改名字或者身份证号变更的情况,还要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还需要按照规定把这些文件的扫描件在复试系统里提交,上传的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新生入学后还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会取消入学资格,严重的甚至会取消学籍。
五、复试
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或者院(系)要求的其他考核内容。具体的复试方式和考核内容可以看各院(系)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在复试时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是笔试,每科考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不能和初试科目一样,具体以学院对外公布的加试科目为准,由院(系)单独组织。
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还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方式由院(系)自己定,成绩算进复试成绩里。
考生参加复试要签《诚信复试承诺书》,按照要求如实说明自己以前的各方面表现;对复试试题内容、过程这些情况要保密,就算自己复试结束后也不能对外说或者传播。

六、调剂
考生报考的学校、报考的院(系)、报考的专业、报考的学习方式,只要有一项在录取时变了,都算调剂。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录取完成后,招生计划还没招满的专业(方向)才可以进行调剂。
1.调剂规则和办法
(1)调剂考生要符合调剂接收专业(也就是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和调入专业相同或者相近,或者初试科目和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调剂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那些生源充足专业参加复试但没被录取的考生同样的调剂复试机会。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要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学位类别)的国家线和学校的基本复试分数线,同时还要满足调入专业的院(系)线。
统考科目里,英语(一)可以调英语(二)、数学(一)可以调数学(二)和数学(三)、数学(二)可以调数学(三),反过来就不行。
(2)生源调剂信息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服务系统”)上发布。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考生报名后,接收调剂生的院(系)会及时审核考生的报考信息,然后通知相关考生复试。
2.特殊专业调剂要求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等4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从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里调剂,而且必须符合调剂接收专业的报考条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只能从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里调剂;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能调剂复试;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普通计划复试录取,没报考这个专项计划的考生也不能调剂到这个专项计划复试录取。报考其他专业(包括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七、录取
1. 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课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到70%之间,由各院(系)自己定。考生的复试成绩按下式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1-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其他考核成绩权重-1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其他考核成绩×其他考核成绩权重。(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外语类专业、管理类专业学位以及单独考试专业的成绩计算办法由院(系)自己确定,并在复试录取细则里写清楚。
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要是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60分),也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40%到50%之间,由各院(系)自己定。考生的总成绩按下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1-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5(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3)。(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来源不同并且初试科目也不一样的调剂复试考生,院(系)可以另外确定总成绩计算办法,并在调剂复试细则里写清楚。
复试结束后,考生在院(系)规定的时间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自己的复试成绩、总成绩,查询时间可以看各院(系)网站的通知。
2. 录取原则
(1)总成绩是确定拟录取的重要依据。院(系)按专业(方向)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一样的时候,按复试成绩、复试成绩里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依次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依次拟录取,直到招满计划人数,不能少录或者跳录。如果有考生放弃或者计划增加了,就按顺序递补拟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各院(系)可以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做一点微调。
(2)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会在院(系)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要按要求签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学院会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没签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因为报考研究生和所在单位之间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己处理。要是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者没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拟录取考生如果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想申请调剂到其他专业,要按照调剂复试的要求来,不能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3. 确定导师
院(系)组织拟录取考生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都要确定导师。
4. 考生身体状况检查
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要求,再结合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来执行。不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还会进行体检复查,要是发现弄虚作假的就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的全面监督;研究生院组织人员对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导;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本院(系)以及学校指定院(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规章、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2.实行复试信息公开制度
院(系)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要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进《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院(系)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
各院(系)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最近会陆续公布,考生要多留意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复试工作会在3月19日开始分批次组织,具体时间由各院(系)确定。
复试名单确定后,考生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既往表现这些材料。学校不再寄纸质的复试通知书。考生在参加复试期间要考虑到天气变化和交通状况,好好安排自己的行程,注意出行安全。
这个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没有说到的事情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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