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政治学2026年硕博连读申请攻略
为做好2026年从我院优秀在学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录取博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范围
从政治学学科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2023级和2024级)中选拔。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有至少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外语水平要求
1.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CET-6≥425;
(2)IELTS≥6.0分;
(3)TOEFL≥80;
(4)专业英语八级≥60;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60);
(6)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7)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国际政治专业日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① N1≥110;
② 专业日语八级≥90;
③ 已在日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日文学术论文。
(三)科研成果要求: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代表性学术论文(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
(四)课程要求:参加推荐选拔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6年7月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取得所需学分,且不允许有不及格的科目记录。如未能修完所有课程或者有不及格科目,取消其硕博连读录取资格。
(五)在学硕士生类别要求:
1.硕博连读生只在我校政治学学科全日制在学硕士生中选拔。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在学硕士生不在选拔范围。
(六)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硕博连读招生方式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且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三、选拔程序
(一)申请:经硕士生导师推荐,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参加硕博连读考核。未征得原硕士导师及学院同意,不能申请参加硕博连读考核。
(二)提交申请材料:
纸质版材料需在2026年3月2日前(第一批次)、5月11日前(第二批次)(以邮戳为准)将下列各项申请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通过EMS快递寄送至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考虑到假期邮寄可能会有延迟,建议考生尽早邮寄,以免耽误材料接收审核。除邮寄纸质材料外,请考生同时发送相应电子版材料至学院招生咨询邮箱,邮件主题、附件标题均请按规定格式注明:“硕博连读报名_考生姓名_拟报考专业”。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2.《2026年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须张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4.两封《2026年申请攻读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函》(须分别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现场确认: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进行现场确认,日期:2026年3月18日(以报名结束后学院的通知为准)。考生本人持要求的报名材料到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证件。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查验或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研究生证原件;
3.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组织考核: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博连读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实施,依据本办法制订学院硕博连读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并按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
2.硕博连读生接收考核包括基本评价、科研素质考核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评价、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任何一项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1)基本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成绩以考核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
(2)科研素质考核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对考生科研素质进行考核,重点为专业基础理论、前沿问题和相关知识及研究能力。笔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
(3)面试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对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考生的外语沟通能力、科研思维、科研技能和信息处理能力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以考核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其他科目一律不允许迟到考生参加考试。
(五)录取规则:
硕博连读生与申请-考核考生一起考核、排序。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质量,对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两类招生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录取后按学生和导师双向互选情况确定导师。不服从调剂请在复试过程说明,没有说明的视同服从调剂。按照二级学科,以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最终成绩=基本评价成绩×25%+科研素质笔试考核成绩×25%+面试综合考核成绩×50%。
(六)录取:
1.考核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院制定的硕博连读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我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拟招生人数等确定拟接收名单。
2.学院于2026年3月12日(第一批次)、5月28日(第二批次)前完成考核录取工作并报研招办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接收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姓名、录取专业、录取导师、考核成绩、考试方式等信息。
四、时间安排
我院考核工作于2026年3月19日(第一批次)、5月28日(第二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须于2026年3月20日至3月25日,第二批次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须于2026年6月2日至6月5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为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务费,上传电子照片。
五、学习期限及学费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四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学费共计40000元。在学期间的培养要求参照学校和学院的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硕博连读生所报专业及导师在招生录取阶段一经确定,一律不予更改。
(二)硕博连读生入学后统一体检,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26年7月中旬发出。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在学硕士生,在硕士阶段一般不再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校不颁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拟申请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硕士学位的同学可以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
(四)硕博连读考生的学制以录取当年学院相关培养方案为准。
(五)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不予受理。
(六)特别说明:2026年6月份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博士录取数据时,如已被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在2026年1月至6月已答辩且毕业信息已上传至学信网造成无法上传录取数据的,考试方式将由“硕博连读”调整为“普通招考”予以上传,其后奖助学金、学制、学费等有关标准均按照“普通招考”博士类型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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