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发布
根据《湘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为了保证我们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能顺利进行,提高招生质量,我们制定了这个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 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衡量学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按需招生。
2. 考核的重点要放在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上,选拔那些有创新能力、有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
3.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要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好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选拔模式
考生要按规定提交报考材料,学院会组织材料评议专家组来评审。评审通过后,再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复审。复审通过了的考生,就可以进入综合能力考核阶段。这个综合能力考核包括“外语”、“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这些内容,还有可能需要加试。
三、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我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院的纪检组织会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按程序接受信访和举报。
四、报名程序及条件
(一)报名程序
具体的报名程序,大家可以去看《湘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条件
除了《湘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里规定的“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外,申请的同学还要满足下面这些条件:
1. 科研要求
公共管理学(120400)专业:要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省级或者省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过1篇和公共管理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果导师是第一作者,本人是第二作者,也可以算作第一作者)。论文必须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已经见刊发表。
信息资源管理(120500)专业:要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CSSCI来源期刊的论文,或者发表过1篇学校认定的一类、二类期刊论文,又或者发表过1篇中科院认定的一区、二区期刊论文(同样,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也算)。论文也必须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见刊。
2. 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同学,要求是:已经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拿到学士学位算起到录取当年入学前)。并且在最近五年,在报考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领域的重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其中如果是自然科学类的,需要有1篇被SCI或者EI收录;社科类的需要有1篇被CSSCI收录),或者主持过(或者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过)重大的工程技术课题,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且取得了突出的成果。注意,只有科研博士专项计划可以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五、材料评审
(一)资格审查
考生在研招网上完成报名并且缴完费后,用研招网生成的报名号去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博士研究生招生”项目,按要求提交材料。提交的电子材料要把原件扫描后保存成PDF文档再上传,要保证清晰、完整和真实。请一定确保上传的电子版材料和综合能力考核时候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是一致的,如果信息不一致,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或者资格审查没通过(比如交的材料不全)的考生,都按放弃处理。已经交了的报名费,概不退还。
第一批“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的考生,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的截止时间是12月15日24:00。
纸质版材料在综合能力考核环节提交,考生提交的所有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都要求是原件。如果申请材料有不真实的,就取消考核资格。如果有弄虚作假行为被查实的,就算已经被录取了,也会被取消录取资格。
请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按下面的要求和顺序整理好材料(不要装订),具体材料如下:
1. 从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来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这个材料要进考生个人档案,千万别弄虚作假,一定要按照《湘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签好字,不然资格审查过不了)。
2. 往届生需要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还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考生需要提供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还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这些报告可以去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和认证。
3. 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 本科(没拿到本科毕业证的就是专科)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没拿到学士学位证的请提供说明)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的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没拿到学士学位证的请提供说明)复印件,还有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5. 硕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要加盖学院公章或者成绩专用章)。
6. 身份证复印件。
7. 两份专家推荐书的原件。
8. “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要提交《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附件3)。
9. 报考“中非研究院专项计划”的考生,要提交中非研究院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函。
10.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要提供本科成绩单(要加盖学院公章或成绩专用章)、职称证书复印件,还有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索认证单位提供的论文收录检索报告。
11.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2. 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还有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者公开的创新成果的材料。
13.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提供承诺书(附件4)。
14. 报考湘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5)。
(二)材料评审
学院会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根据学院的评分标准,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独立评分。对于一些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情况,会依据相关办法和细则进行独立打分,并且开展集体讨论、审定。
材料评审满分是100分,合格线是60分。学院会把材料评审通过的考生材料和名单报给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就可以进入综合能力考核阶段了。材料评议专家组会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然后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六、综合能力考核内容与形式
1. 综合能力考核的名单,会在2025年12月下旬(暂定)公布。
如果生源充足,会实行差额考核,原则上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人数不能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20%。
综合能力考核的时间预计在2025年12月下旬(暂定),具体安排以到时候的通知为准。
2. 具体内容与形式
学院会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包括“外语”、“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还有可能需要加试。考核的过程会全程录音录像。
(1)“外语”的考核方式是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是60分,考试时间是1小时。主要考核的内容是:外语水平与应用能力,还有专业外文文献的阅读与翻译。
(2)“专业综合”的考核方式也是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是60分,考试时间是3小时。主要考核的内容是:学科基础理论与专业技能。“专业综合”考核会按照各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来综合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是60分。考生需要用PPT等形式介绍自己的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的各项成果、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等。主要考核的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学院会通过考生单位出具的《报考湘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里的现实表现,还有综合能力考核现场的考察等材料,来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这些方面。
(5)加试
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在这个阶段需要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期间的主干课程。
公共管理学(120400)专业加试的科目是:①005001 公共政策学;②005002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信息资源管理(120500)专业加试的科目是:①005003信息资源管理前沿;②005004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
加试的方式是笔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合格线是6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是3小时。加试课程如果不合格,是不予录取的。具体情况可以参考《湘潭大学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我们学院不指定参考书目)。

七、总成绩计算
综合能力考核的各项成绩加权求和,算出总成绩。
1. 总成绩 = 外语成绩(满分100分)× 10% + 专业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30% +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60%。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3. 硕士跨一级学科或者同等学力的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是,如果加试成绩不合格,也不能被录取。
八、录取原则
我们学院会根据《湘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来开展录取工作。
1. 按同一个专业的所有考生(包括“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的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相应的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这个名单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再报送学校,最后以学校的公示为准。
2. 按专项计划的报考情况,以报考专项计划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根据相应的专项计划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和递补推荐名单。
3. 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就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直到能区分出名次为止。如果还是分不出来,就再对这些考生进行一次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学校,最终以学校公示为准。
4. 不予录取的情况: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录取。
(2)没有进行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没通过的,不录取。
(3)综合能力考核里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不录取。
(4)加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录取。
(5)体检不合格的,不录取。
5. 我们学院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会根据学校最终下达的计划来拟定。在录取阶段,会根据今年的博士生生源情况和综合考核成绩情况做适当调整。
6. 考生报考时填的是“不区分导师”,报考专家推荐书上写的只是“意向导师”。因为每个博士生导师每年能带的学生数量有限,考生选择报考我们学校,就表示同意:本人同意并且服从学院统一分配的博士生导师,愿意接受这位导师的指导。
对于不服从学院导师分配安排的考生,在充分沟通后,如果还是不同意,学校有权取消他的录取资格。
九、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应该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体检要求,自己去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自己出。体检报告提交的时间会另行通知。
十、严肃考风考纪
考生要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在申请期间,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内容和方式,要符合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里的要求;在综合能力考核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场规则,在学校全部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结束前,不能对外透露或者传播综合考核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于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旦查实,就按有关规定取消他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会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考需要的相关纸质材料,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由考生自己带去学院检验。如果有其他补充的纸质材料需要邮寄,请用EMS或者顺丰快递邮寄(不收同城快递),或者在上班时间交到下面这个地址:
湘潭市北二环湘潭大学公为楼208室
邮编:411105
联系人:胥老师
公共管理学院网站上也会公告博士研究生考核名单等相关信息。
注: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会再退还,如果有需要,请自己提前复印留存。
十二、监督投诉
1.我们学院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监督。如果查实有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问题的(比如提供虚假材料),会取消他的录取资格;属于导师问题的,会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这个导师当年甚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1. 我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们学校的文件规定执行。如果这个办法和教育部及我们学校的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该以教育部和我们学校的文件规定为准。
2. 以上安排如果有变化,会另行通知。除了在我们学院官网上发布相关信息外,我们学院主要会通过电话和考生联系,请各位考生注意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因为考生自己错过了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如果没有按照通知的时间参加考核,或者无故中途退出,都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本工作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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