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商学院2026硕博连读博士招生方案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湘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了保证我们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能顺利开展,也能提高生源质量,现在特别制定这个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看一个学生,选最好的,保证质量,根据需要招生。
2. 坚持把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重点,选拔那些有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好或者实践能力强的人。
3. 坚持以人为本,在招生过程中要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总体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学院的纪检组织负责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并按照规定接受信访举报。
三、报名程序及条件
(一)报名程序
具体的报名程序,请大家去看学校发的《湘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另外,选择硕博连读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成功后,还需要登录我们学校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里面选择“培养管理”,再选择“硕博连读”,提交申请。等审核通过后,把系统里生成的《硕博连读申请表》打印出来并盖章。
(二)报名条件
除了招生简章里规定的硕博连读报考条件,申请的人在科研方面还要满足下面这些条件:
在读硕士期间各方面都要优秀,要对科学研究很有兴趣,科研能力要突出,要有比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学术学位硕士的申请者,要用工作论文或者发表过的论文作为创新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的申请者,应该有国家级案例(主要是指被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专业学位教指委这些组织收进去的案例)或者发表的CSSCI或SSCI期刊论文,并且得是第一作者,或者除了导师以外排第一名。
四、材料审核
(一)资格审查
考生在研招网报名并交费成功后,要用生成的报名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博士研究生招生”这个项目,然后按要求提交材料。提交的电子材料需要把原件扫描成PDF文件再上传,要清晰、完整、真实。请大家注意,上传的电子版材料必须和后面综合能力考核时交的纸质版材料一样,如果不一样,后果要由考生自己承担。
如果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者资格审查没通过(比如材料没交全),就按放弃处理,已经交的报名费也不会退。
第一批“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的考生,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的截止时间是12月15日晚上24点。
纸质版材料是在综合能力考核的时候交,要求全部是原件。如果申请材料不真实,会取消考核资格。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就算已经被录取,也会取消录取资格。
请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按下面的顺序和要求整理好材料(不要装订):
(1)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这个材料要放进考生个人档案,一定要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签字,不然资格审查通不过)。
(2)硕博连读考生要提供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如果没拿本科毕业证就是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没拿学士学位证的请写个说明)的复印件;如果是在国外拿的学位,要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的成绩单(必须盖学院的公章或者成绩专用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就是附件1)。
(7)报考“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中非研究院专项计划”的考生,要交对应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函。
(8)硕博连读的考生要交《硕博连读申请表》原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0)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还有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公开创新成果的材料。
(11)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要交承诺书(附件4)。
(12)报考湘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5)。
(二)材料审核
学院会对考生的基本选拔条件和交上来的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材料和名单,会报给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再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就能进入综合能力考核阶段。
五、综合能力考核内容与形式
1. 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的名单,暂定在2025年12月下旬公布。
如果报的人多,我们就实行差额考核,来参加综合考核的人数不能少于招生计划数的百分之120。
综合能力考核的时间,暂定是2026年1月5日,具体安排看后面的通知。
2. 具体内容和形式:
学院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这几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具体评价。考核形式是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是60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学院会通过考生单位出具的《报考湘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里面的现实表现、还有综合考核时的现场情况这些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不诚实这些方面。

六、总成绩计算
1. 总成绩就是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成绩不算进总分,但是如果不合格就不能录取。
七、录取原则
我们学院会根据《湘潭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这些文件的规定来开展录取工作。
1. 先安排硕博连读考生复试和录取,按照同一个专业所有硕博连读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招生计划选出推荐名单。剩下的名额,再按照同一个专业所有“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选出推荐名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报给学校,最后以学校公示的为准。
2. 有专项计划的,就按照报考该专项计划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专项计划的名额选出推荐名单。
3. 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没进行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没通过的。
(3)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的。
(4)加试成绩不合格的。
(5)体检不合格的。
4. 我们学院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是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初步定的,录取的时候可能会根据今年博士生源和综合考核的成绩情况做一些调整。
5. 考生报名时填的是“不区分导师”,报考专家推荐书上填的导师只是“意向导师”。因为博士生导师每年能带的学生数量有限,考生报考我们学校就表示同意:自己同意并服从学院统一分配博士生导师,愿意接受分配导师的指导。
如果有人不服从学院的导师分配安排,经过充分沟通后,如果录取的考生还是不同意,学校有权取消他的录取资格。
八、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体检要求,自己到二级甲等或更好的医院去体检,体检费自己出。体检报告什么时候交,会另外通知。
九、严肃考风考纪
考生自己要自觉遵守规定,诚实考试。申请期间,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内容和方式必须符合学院这个工作方案的要求;综合能力考核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在学校全部考核工作结束前,不能对外透露或者传播考核试题内容这些情况。如果在研究生招生考试里违反了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了公平公正,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这些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旦查实,就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交给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材料提交地址
报考需要的纸质材料,请考生自己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带到学院来检查。如果有其他需要邮寄的补充纸质材料,请邮寄(一定要用EMS或者顺丰快递,同城快递不收)或者在上班时间交到下面这个地址:
湘潭市北二环湘潭大学商学院9-253
邮编:411105
考生交的材料都不退了,如果需要请自己提前复印留好。
十一、监督投诉
1. 学院的监督电话和邮箱,我们学院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监督。如果查出招生有违规行为,是考生的问题(比如提供假材料),就取消他的录取资格;是导师的问题,就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这个导师当年甚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2. 学校的监督电话。
十二、其他事项
1. 我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执行,如果这个办法和教育部及学校的最新文件内容不一样,应该以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为准。
2. 以上安排如果有变化会另外通知。除了在我们学院官网发信息,我们主要会通过电话联系考生,请大家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如果因为考生自己错过通知而影响考试,后果自己承担。
3. 如果考生没按通知时间参加考核,或者无故中途退出,就当作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这个工作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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