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杭州师范大学硕士招生简章解析与报考指南
一、杭州师范大学硕士培养目标
杭州师范大学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型人才。
二、杭州师范大学硕士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打算招收硕士研究生2381人(包括推荐免试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其中全日制学术型774人,全日制专业型1413人,非全日制专业型194人。招生专业目录里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是参考2025年招生计划初步定的,仅供参考。各专业最后招生人数会根据2026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统考生源情况和学科发展需要等因素进行增减调整。
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打算招20人,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

三、杭州师范大学硕士招生类型、专业
202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包括25个一级学科和24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包括12个专业学位类别。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且有相关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符合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看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专业学位的,除了符合(一)中第1、2、3条的要求外,还须符合: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报名。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已于9月下旬开始,具体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能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还没被录取的推免生,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四)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能补报。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真实材料。
(二)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四)所有考生都要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认真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约定,仔细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能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因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分值不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高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六)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该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能按该计划参加复试,只能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七)符合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能参加有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
(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必须选定向,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能参加考试。
(九)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受到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
六、考试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当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重要信息。学校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定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考试或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学校在复试前会安排专人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录取。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学校发现伪造、变造证件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12月20日上午8:30—11:30考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考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考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下午14:00开始考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方式都是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具体考试时间、科目等要求见《准考证》、考点和学校的公告。
(二)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用A4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能涂改或写字。
(三)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经常查看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学校官网的通知,了解考试安排和考点要求。在考点考试时,要自觉服从考点的规定和管理,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八、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我校部分专业生源充足,复试分数线可能会高于国家分数线。
2.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B类考生国家分数线执行。
(二)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主要有笔试、面试、实践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须有的。学校对复试总成绩设合格标准,部分专业还可能对单项成绩设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具体要求和程序见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要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是笔试,科目不能和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跨专业复试的考生(不限于同等学力)是否需要加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九、调剂
调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到时,考生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十、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政审与录取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诚信情况是思想品德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会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材料须由考生档案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者招生政策和标准相同。就业方式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档案、组织关系和户口。录取后就业方式不能变更。定向就业考生与单位的问题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事先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录取当年开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关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思想政治、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等,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制、学费
2026级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和学费标准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二)奖助政策
1.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导师助研金、学校助研金、“三助一辅”津贴、专项补助等制度,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3.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资格、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十三、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初试期间,须遵守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须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泄露复试试题等内容。
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在校生由学校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
(一)学校有仓前、玉皇山、下沙三个校区,位于杭州未来科技城、西湖边和钱塘江边。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学习,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非脱产方式学习,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三)2026年学校将与浙江省人民医院及行业企业,在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材料与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多个专业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四)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复习资料。参考书目可到书店购买,学校不办理邮购。
(六)考生应经常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如有变动以网站公布为准。
(七)本招生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本招生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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