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26年博士招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重庆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精神,按照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2026年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本着招生考核工作要安全、公平和科学的基本原则,结合我们学校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方式
对于普通招考第一批次的考生,我们采用“申请-考核”制的方式来选拔,组织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

二、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各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全面负责,所有参加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且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考核
(一)申请材料审核
1. 成立申请材料审核工作小组
各招生学院应该成立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按照已经公布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专家组由申请考生报考学科专业中具有博导资格或者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专家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要有1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并且要是单数。
2. 组织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考生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报考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在12月20日之前对申请考生的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科研成果、科研潜力以及外语水平能力等进行审核,评定出材料审核成绩(满分是100分,60分以上算“合格”,低于60分算“不合格”),然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之后在招生学院网站上公示。
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凡是同等学力考生都需要加试。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加试科目是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硕士主干课程,由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在12月29日之前把加试成绩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之后在招生学院网站上公示。
同等学力考生通过加试并且成绩合格的,进入申请材料审核环节。
(三)综合考核
1. 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人数不少于3人且为单数,其中至少应包括招生学院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
2. 成立学术水平综合考核专家组
学术水平综合考核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其中至少应包括申请人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在12月25日至28日期间,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进行首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如果有必要还可以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做进一步考核,并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4. 学术水平综合考核
学术水平综合考核专家组在12月25日至28日期间,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水平及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创新潜质”“外国语听说能力”进行首次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水平、专业素养、科研志趣、科研能力、创新潜质、英语听说能力等,采取“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方式,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并分别评定出英语(1001)、专业基础(2001)、专业综合(3001)三个科目的成绩。
各科目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满分都按100分制计算,具体计算方法是: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权重+专业基础成绩×专业基础权重+专业综合成绩×专业综合权重。各招生学院根据自己学科的特点和选拔考核目标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考核科目的成绩权重。
5. 体检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各招生学院要组织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四、录取
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拟录取工作。录取总成绩以综合考核成绩为准,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只作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依据,不计入录取总成绩。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申请材料审核结果不合格;
2.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
5. 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6. 其他不满足录取条件的情形。
五、信息公开
各招生学院需要及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拟录取总成绩等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重庆理工大学会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能修改;如果名单有变动,需要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外公示10个工作日,没有经过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学校和各招生学院会公开咨询和申诉渠道,提供招生咨询和接受考生申诉的办法和联系方式,对相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六、监督与复议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过程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全程指导和监督各学院考核工作的开展,包括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申请材料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等。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学校为考生提供申诉和复议渠道,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联系人:翁老师
办公地址: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至善楼108室。
如果发现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请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七、其他
1.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因为报考博士研究生和所在单位产生的相关问题。如果因为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的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考核后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3.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与其工作单位签订相应的协议书,签订协议的单位应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单位一致。
4. 新生应该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应事先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没有请假或者请假超过2周的,除了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 本方案没有涉及的其他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项,或者涉及事项与教育部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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