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强化考试工作,全面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起到以考辅教、以考促学的作用,鼓励学生主动学习和刻苦学习,根据《上海商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安排在校历第16、17周进行。
二、考试组织与实施
研究生处负责全校课程考核的组织和协调。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落实考试相关措施和要求,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阅卷、登分及试卷复核、考务材料归档等。所有考试信息会在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考务管理-维护考务信息)发布,学生可登录查看自己的考试安排。

三、课程考核要求
(一)试卷考核
所有研究生考试课程应准备A、B两套试卷,并配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命题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考试时间一般控制在90到120分钟。
命题时要注意题量和难易程度,同一门课程各套试卷的题型、题量和难度应尽量一致,重复题目的分值比例不能超过15%。
命题教师须认真填写“上海商学院试题审批单”,并按规定进行审查,培养单位教学负责人要对试卷内容严格把关。如果在下学期试卷抽查中发现命题质量问题,将依据《上海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沪商院教〔2019〕93号)处理。
四、考试纪律
学生须凭“上海商学院学生卡”或身份证按时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供监考老师核对。没带证件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场纪律,引导学生诚信考试。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准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其他电子设备。违纪学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监考要求
根据《上海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师有责任承担学校安排的监考等考务工作,具体任务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安排。
监考教师应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并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考场准备情况,组织考生有序进场,宣布考场规则,提醒学生把书包、教材、笔记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监考时要认真负责,加强巡视,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六、阅卷与评分
研究生统考课程鼓励实行流水阅卷,具体方式由各学院确定。
七、成绩登录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提交本学期纸质打印成绩单(附质量分析表)。成绩单打印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授课、归档和试卷装订等情况自行安排。
八、试卷安全保密及保管
各培养单位必须做好试卷命题、审核、印制、存放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落实相关责任。
考试后的试卷保存须填写保存记录,由开课单位负责试卷扫描和装订,并放在专门场地保管,同时将扫描后的电子版报研究生处备案。
学校将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试卷命题、批阅和评分等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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