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关于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申请2026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通知
各卓越培养项目(项目制)及导师、研究生:
为了保证2026年春季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现在把有关申请浙江大学2026年春季毕业和学位授予的事情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卓越培养项目(项目制)里申请2026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研究生。
注:学籍在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的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专业是光学工程、动力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这四个专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环节要按照各专业学院发的“关于2026年春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在各专业学院网页上)的要求来办。
二、学位申请手续办理(要在2026年1月12日前完成)
1. 申请人要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具体看学院网站上的《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培养过程与学籍管理常见问题解答》《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各培养环节规范要求与实施指南》等通知),检查个人学习计划、课程学分、读书报告、讲座听讲、开题报告、预答辩这些培养环节的审核情况:
(1)个人学习计划和读书报告必须先让导师审核通过。导师审核完成后,研究生要用“姓名-学号-前置环节审核”作为邮件名,把材料发到邮箱 ,学院会尽快审核;
(2)讲座听讲要满足至少8次,在工程师学院系统(链接1)里填报;
(3)开题报告按照统一开题的结果填报,由学院审核。
2. 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里的“科研成果”栏目,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填报,上传已经达到培养方案里“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浙江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院发〔2025〕1号)、《浙江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国卓院发〔2025〕1号)(要是有问题可以问相关卓越培养项目联系人)里要求的创新成果,完成后把填报创新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交给相关卓越培养项目初审,然后再交到培养办公室审核。具体要交的材料和流程如下:
(1)递交材料要求:
① 专利要提供受理证明或授权证明,材料上要有本人姓名。
② 期刊论文如果已经被检索的,只要提供学校图书馆开的检索证明。已录用或已发表的,要提供录用证明、论文首页、还有链接2里“刊物级别”栏目中对应级别表格的截图。导师要在截图空白处写上“论文已被该期刊录用/发表,该期刊被检索或为top期刊/一级期刊/核心期刊等”。
③ 会议论文已录用的要提供录用证明(并且由校内导师核实签字);已发表的须提供文章首页、发表证明,还要提供该会议往年检索情况和这届会议可能被检索的证明(会议材料或主页说明),由校内导师核实签字;已检索的文章只要提供学校图书馆开的检索证明。
④ 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人应该是浙江大学,要出具该成果的软件开发者排序名单和申请人贡献情况以及与论文的相关性等情况说明,由校内导师签署意见(0331更新)。
注:成果都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是第一或第二作者,如果是第二作者,要求第一作者必须是该研究生的导师或导师组成员。
⑤ 其他符合卓越培养项目培养方案创新成果要求的成果,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递交流程:
① 申请人填写《工程师学院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创新成果汇总表》,自己签名后交给相关卓越培养项目联系人。
② 卓越培养项目联系人初审后,在2026年12月30日前,把《工程师学院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创新成果汇总表》(要有卓越培养项目首席专家或负责人签字)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培养办公室;请各卓越培养项目及时联系没通过初审的研究生和校内导师,并请项目督促这位校内导师做好研究生后续申请学位的指导工作,争取早点完成创新成果要求。
③ 对于创新成果不够的研究生,如果导师同意可以办答辩特批,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特批申请表》,导师签字后(必须手签),学生本人于12月30日前把答辩特批表交到行政楼那里办科研特批。
注:以上材料所有要签字的地方都要用签字笔签好。
3. 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学位”栏目,完成“上报信息录入”,并仔细核对“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专业”这些用于学位证书印制和数据上报的信息,确保没错。
4. 上传隐名格式的学位论文PDF版,论文封面统一用“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封面格式”,封面后面要附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水平参考评价标准”、“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自评表”,并由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确认。学位论文信息录入里,“研究方向”是必填的,最多可以填2个研究方向,用中文分号分开,1个研究方向最多12个字。
5.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每位研究生在系统里有3次查重机会,研究生点“确定查重”后,系统开始检测,出查重结果后,请马上下载查重报告并保存,以免研究生覆盖上传论文后查重结果没了。
注:
① 重复率≤15%的学位论文可以直接进入送审环节。
② 查重率>15%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后再上传系统(先请导师审核不通过,研究生再次上传后请导师再次审核通过),并填写《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说明》请导师签字,扫描件文件用“学号+姓名+学位论文重复率说明”命名。
7. 学院确认后,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环节。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采用3份双盲隐名评阅方式,由培养办公室统一送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论文评审平台评阅。
上个季度论文评阅没通过的同学,请根据评阅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在各学科规定的修改时间之后,填写《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把导师确认签字的PDF电子版发到邮箱,文件名为“重新评阅+学号+姓名+专业”,上传修改好的学位论文(上个季度有且只有1个大修改的,论文首页要附上针对大修意见做的修改说明),参加本季度的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三、学位论文答辩(2026年3月10日前完成)
1. 申请人和导师可以在系统里查询评阅结果。系统判定允许答辩后,由所在各卓越培养项目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4〕53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工院发〔2020〕2号)、《浙江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国卓院发〔2025〕1号)的要求,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 答辩安排确定后,研究生进入系统录入答辩准备信息(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等),打印硕士学位申请书两份(单面打印,必须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申请书里的课程、科研信息不能改,否则无效),贴好照片(2寸蓝底)。
注:“基层党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质等的评语”这一栏由研究生所在支部书记填写、审核签字。
3. 带着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导师签字的《浙江大学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到行政楼208室领答辩表决票、盲审评阅书、论文核查要素清单,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4. 答辩完成后,由答辩秘书用管理员身份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仔细核对没错后才能保存。
5. 答辩完成后,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要针对评阅意见、答辩意见做修改说明,并填写《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
四、递交材料(2026年3月10日前完成)
把以下纸质材料交到浙江大学,截止日期是3月10日。
(1)学位申请书2份,用订书机分别装订好,左侧两个钉;
(2)盲审评阅意见书;
(3)表决票;
(4)答辩记录1份(答辩记录人要由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职人员担任);
(5)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1份;
(6)管理系统里论文查重率>15%的,要交《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说明》;
(7)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第二次送审的同学要交);
(8)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1份(网上下载);
(9)独创性声明1份(网上下载);
(10)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核查要素清单。
上面这些材料请按标号顺序夹好,左上角用一个燕尾夹(学位申请书放在最上面)。
(11)装订好的学位论文1本。
(12)如果学位论文需要暂缓提交收藏单位的,要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送交收藏单位申请表》和证明材料。
注:答辩专家评审酬金,由工程师学院统一发,答辩结束后,由各学委负责汇总答辩专家酬金表、答辩记录人酬金表,电子版(excel版)分别用“项目名称+答辩专家酬金表”、“项目名称+答辩记录人酬金表”命名后发到邮箱 。

五、学位论文终稿上传(办离校手续前完成)
通过学科级、学部级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后(在系统里查看),请同学们把学位论文终稿(含作者本人、指导老师签名页、“独创性声明”扫描页)上传到“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提醒导师审核。学位授予(毕业)环节就全部结束了。
其他事项:
1. 以上相关材料和表格都可以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网站“浙江大学学位申请相关表格”中下载。
2. 有密级要求的学位论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里只要注明“另外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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