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关于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一、开题时间安排
开题答辩将于2025年11月23日(星期日)上午8:45准时开始。
二、开题答辩注意事项
(一)时间与地点
请所有参加扬州大学开题的研究生于当天上午8:00前到达MBA/MPA教学楼指定教室,具体分组安排详见相关公告。
(二)材料提交要求
请扬州大学各位学员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在签到时提交给现场秘书老师。所有材料需在左上角用铅笔标注分组编号,例如第三组第五位学员请标注“3-5”。
开题报告纸质定稿4份,具体要求如下:
采用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其中1份须包含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的亲笔签字,作为存档使用;
其余3份不得出现任何导师信息,供开题专家组审阅。
中期检查考核表1份,具体要求如下:
单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得改动表格原有格式;
如实填写第1至第3页内容,“课程成绩”栏请依据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填写;
第4页“导师意见”处须由校内导师填写意见并亲笔签名。
(三)答辩过程提醒
扬州大学开题汇报过程中,学生不得透露导师姓名及相关信息。
每人汇报时间请严格控制在5分钟左右,答辩专家将进行提问并提出修改意见。
请学员自行携带1份开题报告纸质版,用于记录专家意见。开题结束后,应及时整理修改建议,以便与导师沟通后续事宜。
三、开题结束后相关安排
(一)材料修改与提交
开题结论为“需重大修改”的学员,应于2025年12月19日前提交修改后的材料,包括:
经导师亲笔签字的修改版开题报告;
开题修改情况表(需导师亲笔签名)。
纸质材料请提交至MPA中心413办公室(非工作时间可投递至指定信箱),电子材料请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开题修改材料”。
(二)系统填报说明
开题结束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关于开题与中期考核的具体操作流程,将另行在群内通知,请密切关注。
请各位同学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操作,逾期未提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题资格,由此可能影响正常毕业进度,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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