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为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激发学习主动性与专业兴趣,依据《三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4〕8号)及《三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4〕58号)相关规定,并参照学校教务处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 基本原则
转专业工作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双向选择、教学资源允许、过程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
二、 申请资格与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入学满一学期,且当前不处于毕业学年;
(2)身体条件与学业成绩能够达到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交申请:
① 经学校指定医疗机构诊断,确因疾病或生理缺陷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可在其他专业完成学业;
② 闽台合作项目学生可在本项目内或转入国际课程项目专业;国际课程项目学生仅限在本项目内转专业;非上述项目学生可申请转入闽台合作项目或国际课程项目相关专业;
③ 因学校专业调整,复学或重新入学时无法回原专业就读的学生;
④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根据个人发展需求申请转专业,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⑤ 其他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当前为毕业学年;
(2)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
(3)通过转学方式进入我校就读;
(4)申请在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互转;
(5)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
(6)曾受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
(7)处于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
(8)招生时已有特殊政策或协议限定,如普通专升本、分类考试招生、预科班、公费师范生等类别;
(9)其他不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申请者。
非一年级学生成功转入新专业后,原则上须编入该专业一年级学习。
三、 工作安排与考核方式
(一)转出程序与考核
有意申请转出的学生,须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需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11月16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本专业辅导员。
转出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在班级具备转出名额;
(2)符合本方案第二条所列基本资格;
(3)满足拟转入学院及专业设定的接收条件;
(4)如申请人数超过班级计划转出名额,将由各系联合专业辅导员组织笔试或面试,并根据考核成绩进行排序筛选。
转出考核安排:
时间:11月17日至11月19日;
形式:笔试、面试或组合方式,具体由各系确定;
内容:公共基础课程综合测试、专业基本素养评估等。
(二)接收程序与考核
接收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及学院转专业基本资格;
(2)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3)通过学院组织的转入考核;
(4)同意按学校安排调整宿舍至转入专业对应班级。
转入考核安排:
时间:11月28日至12月5日;
形式:笔试、面试或两者结合,具体由各系制定;
内容:包括公共基础课综合能力测试及专业所需基本素质考察,具体细则由各系拟定后于学院网站公布。
四、 名单确定与材料存档
拟转出及拟转入学生名单须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转专业所有环节,特别是笔试、面试等考核过程,均须保留完整记录(包括评分、评语、影像资料等),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相关材料统一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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