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关于2025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通告
一、学校概况
河南大学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实行省部共建机制,拥有郑州校区、开封明伦校区与金明校区三个主要校区。学科体系完备,涵盖文学、历史、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理学、工学、医学、农学、教育学、艺术学及交叉学科等13个门类。学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9种,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种。
为深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拓宽高层次人才培养途径,河南大学2025年将继续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相关政策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相关安排通告如下: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方向正确,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申请人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且在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持国(境)外学位的申请者,其所获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在相关教学、科研、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学术能力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标准。
符合申请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愿意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完成申请流程。
(二)专业学位附加条件
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学位的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本科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或口腔医学类专业,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须为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三、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按照各接收单位(学院)公布的时间节点与材料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资料。
资格审查:各学院将于11月20日前组织资格审查,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网上注册:经审查及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需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注册报名。
现场确认与图像采集:网上注册成功的申请人,应于12月20日前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信息确认与图像采集。该环节完成后,即正式取得同等学力学习资格。
具体时间节点与操作细则,请以各学院发布的实施方案为准。
四、培养安排与学位申请
整个培养周期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6年,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一)课程学习与考试阶段
申请人应在四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外国语与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逾期未通过全部考试者,申请资格自动失效。
(二)学位论文阶段
通过所有考试后一年内,申请人应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研究与撰写工作,并在提交论文后的6至12个月内完成答辩。论文开题、评阅、答辩等环节均依照《河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五、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学校规定的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含资格审查、课程考核、全国统考、论文评审等环节),经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注:通过同等学力方式申请学位者,仅授予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六、相关费用说明
(一)课程学习阶段费用按各学院公布标准收取。
(二)学位申请与授予阶段收费为每人8000元,须在进入论文撰写前一次性缴纳。
(三)学习期间涉及的教材资料费、论文打印费、考试报名费、差旅食宿费等由申请人自理。
七、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的证件、论文等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申请资格。
申请人在我校进行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期间,不得再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交学位申请。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开展报名、培训或录取相关工作,请申请人通过官方渠道办理相关手续。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上安排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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