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近期印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5〕283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精神,现就项目立项申报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除《通知》中明确的基本条件外,申报单位及个人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各单位可推荐申报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2项,所有项目须排序后统一报送(我校推荐限额为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20项);
项目主持人及主要参与成员(独立申报项目限前3名,联合申报项目限前5名)原则上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重大项目者不受此项限制;
已承担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依托我校建设的河南省学位管理研究中心,在申报选题中如契合《通知》所列方向中的第12、13、14及16类主题,可单列申报并参与评审。
二、申报流程与时间节点
(一)初版材料提交(截止11月11日17:00前)
申报人应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及相关汇总表格,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以下材料:
立项申请书纸质版六份,采用简易装订;
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内容应真实完整,附目录索引;
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述三项材料的电子版文件。
纸质材料请提交至文渊楼117室,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校内评审与结果公示(11月12日至14日)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上报教育厅的项目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
在评审过程中,将根据申报质量及限额情况,对部分项目的申报类别进行适当调整,可能作降档处理。
(三)正式材料提交(11月13日)
经学校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将最终版直接提交至研究生院。
(四)系统上报(11月14日)
研究生院将统一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上传至省级评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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