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5〕28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年度立项申报与结项鉴定工作的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一、项目立项申报
(一)项目类别设置
本年度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设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类别。申报人可参照《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自主拟定项目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数量限制
我校可申报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15项。
(三)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项目应契合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具备较好的教学改革基础,在理论研究或实践探索方面体现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项目研究目标应清晰具体,研究方案系统可行,预期成果明确,并具备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项目主持人须为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拥有较丰富的研究生培养或管理经验。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满5年的专职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学历要求。
(四)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须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学风严谨,无科研失信记录。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者,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已立项的予以撤销,且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项目申报向教学一线倾斜,校级领导作为负责人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申报限额的30%。除重大项目外,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独立申报前3名,联合申报前5名)同期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省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总数不超过9人,跨单位合作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2人,最多不超过5个单位15人。
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重大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本次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4年。
二、项目结项鉴定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范围包括2023年获批立项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以及经批准延期的往期项目。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结项的项目,主持人可填报延期结项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结项基本要求
项目须完成申报书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形成系统完整的研究总结报告。
研究内容应紧密结合研究生教育实际,体现改革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
重大项目应在全省研究生教育顶层设计方面发挥重要参考作用;重点项目应着力解决教学和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项目成果须在至少两个高校或行业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实践中得到应用。
须提供与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可查询)、正式出版的著作、国家发明专利或管理信息系统等。
(三)结项程序说明
学校将组织结项评审专家组,对申请结项项目进行鉴定。专家组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重大和重点项目需进行会议答辩,由主持人汇报研究情况。专家组通过审议材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提出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应包括材料完整性、目标完成情况、成果水平、实践效果及改进建议等内容。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不予通过。
学校评审后将结果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复核。
(四)其他相关说明
项目名称、成员及单位原则上不予变更。如确需变更,须由主持人填报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报批。
项目成果须规范标注“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可作为结项依据。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立项材料报送
需提交材料包括:
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匿名)3份,支撑材料1份(附目录);
电子版申请书(不匿名)及支撑材料PDF版;
学院盖章的立项申报汇总表。
(二)结项材料报送
结项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需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按封面、目录、结项书、研究报告、佐证材料的顺序编排,文件命名格式为“2025年结项申请书10482洛阳师范学院主持人姓名”;
学院汇总所有结项材料后,填写结项申报汇总表。
立项材料请于2025年11月7日12时前报送,结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纸质材料请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成均楼C211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说明
申请书中涉及盖章处可暂留空白,待学校审核后统一处理。
所有材料须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推荐至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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