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为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适应新时代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需求,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制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具体职责包括资格审核、材料评估、综合考核及录取等环节,并对招生全过程及录取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二、招生类别、专业与计划安排
(一)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均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
(二)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名额详见学校发布的《西南财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相关说明:
我院各专业均不接收定向就业类考生。
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学院可根据生源质量对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硕博连读的具体招生专业、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专项选拔通知。
三、申请资格要求
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方向正确,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志于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体检标准;
(四)普通招考申请者的学历条件需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者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者,需同时满足: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后具备六年以上工作经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5分(其他语种需达到相当水平);已在CSSCI期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经认定达到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并通过学校审核。
(五)直接攻博申请者,须为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学校接收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六)硕博连读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学生),硕士阶段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四、选拔流程说明
普通招考将分批次开展,第一批为项目制招生,第二批为各专业统一招生,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前须征得报考导师同意并取得推荐。学院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材料评议阶段。
(二)申请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者需按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其中材料第7项和第10项需另提供匿名版本一份):
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两份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份须由报考导师出具,推荐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身份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毕业生需提交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并注明GPA及满分标准;
研究计划书,内容应包含选题背景、文献综述、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等;
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专著、科研项目或获奖证明等;
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硕士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
(三)材料评议
学院组织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材料评议组,对申请者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进行量化评分,并按专业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名单。
(四)学术潜质测试
普通招考申请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术潜质测试,硕博连读申请者免试。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逻辑思维与分析写作能力。
(五)综合考核
学院按学科组织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占比不少于3人。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笔试与综合面试,全面评估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
五、成绩评定与录取办法
(一)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构成,各项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与方式
录取工作遵循“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办法如下:
在各专业合格生源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项目制招生按研究方向排序录取,规则同上。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加试不合格或思想政治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安排
综合考核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但因导师名额限制未能录取者,可申请调剂。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招生相关信息均通过学院网站发布,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的监督。考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将及时核查并反馈结果。
七、实施日期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若与学校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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