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填报2025年指导研究生学科竞赛等工作量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办法》(鄂经院发〔2021〕22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指导研究生学科竞赛及专利发明相关工作量的系统填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认定标准
(一)统计时间区间
本次工作量统计涵盖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二)学科竞赛认定范围
教师申报的学科竞赛指导项目,须为省级及以上级别赛事,校级竞赛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具体竞赛项目参照《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本科生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指南通知》(鄂经院教函〔2025〕2号)执行。
二、填报内容与具体要求
所有工作量信息均需通过“积分制考核”系统进行填报,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一)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填报
填报主体为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第一指导老师须完整填报获奖证书上所列的全部校内指导教师及参赛学生信息,确保与证书内容完全一致。信息不全会影响后续团队赋分及教学工作量核算,请务必准确填写。
申报时需在系统中上传获奖证书的pdf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申报人姓名+获奖等次”。证书内容应清晰体现获奖等次、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信息,且主办单位盖章须与竞赛指南一致。如证书信息不全或等次不明确,将不予审核通过。
仅认定获得等次奖的竞赛项目,优秀奖、参与奖等不予认定。
同一学生或团队参加同一竞赛多次获奖的,仅认定最高级别奖项;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竞赛并获奖的,仅认定该作品所获最高级别奖项;如参赛过程中指导教师发生变更,由最高级别赛事获奖证书上的第一指导老师负责申报。
(二)专利发明指导工作量填报
专利发明指导工作量由第一指导老师负责申报。
专利证书完成人中须包含我校在读研究生。
专利权人须为“湖北经济学院”。
如相关专利已在科研系统中申报过工作量,不得在积分制考核系统中重复填报。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系统填报阶段:2025年11月17日至12月1日。请第一指导老师及时登录积分制考核系统完成信息填报,提交后请关注审核状态,如被退回请按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
系统赋分阶段:2025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在所有申报信息审核完毕后,第一指导老师可登录系统进行赋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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