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汇编》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及相关研究生教育政策的最新要求,持续优化学位授予流程,提升培养质量,学校对硕士学位授予标准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完善,制定了新增学位点的授予标准,并对部分现有标准作出必要修订。现形成《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汇编》(以下简称《汇编》),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予以正式发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主要修订内容
本《汇编》以《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湖理工政发〔2025〕1号)为蓝本,重点进行了以下三方面调整:
(一)新增学位授予标准
在一级学科层面,增列“物理学(0702)”硕士学位的授予标准。
在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方面,新增“国际中文教育(0453)”与“能源动力(0858)”两个类别的学位授予标准。
(二)更新已有标准内容
对“电子信息(0854)”硕士专业学位的授予标准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标准自2025级入学的研究生开始适用。
(三)规范编制单位表述
结合学校学科布局与学院设置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标准中涉及的编制单位名称进行了统一与规范,确保表述准确一致。
二、实施安排与效力说明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汇编》正式生效。原《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湖理工政发〔2025〕1号)文件中,未被本《汇编》修订或替代的条款继续有效。若以往相关规定与本《汇编》存在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汇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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