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与河北省相关文件指导精神,为有序推进我校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选拔工作,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整体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选拔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管理。研究生院承担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职责。
各学院负责所辖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具体选拔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公开;组织专家审核学生报名材料,对进入复试范围的学生开展综合考核;确保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受理学生反映的问题。
二、申请人员条件
申请者须为我校2023级或2024级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且学籍状态正常。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方向正确,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与考核,并取得相应学分。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一定的学术专长、创新潜质和科研能力。
4.须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5.身体与心理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满足学院制定的其他选拔条件。
三、招生计划安排
各学院在学校公布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结合学科建设需要、导师队伍规模、科研项目经费等因素,自主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河北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导师资格与招生名额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必须通过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其所招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将计入该导师2026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五、选拔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11月18日9:00至11月24日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填写《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提交至所报专业所属学院。
(二)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组审核申请材料,结合课程成绩、开题报告、科研参与情况、论文发表、获奖经历、专家推荐意见及个人陈述等,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录取参考。
(三)复试名单公示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报名情况,按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组织复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不少于五人的复试专家组,成员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复试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科研创新水平、学科前沿掌握程度及英语能力。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现场记录。
(五)材料报送
学院须于12月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及复试成绩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每位申请人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包括申请表、专家推荐书、成绩单、论文或科研项目证明等,并扫描为PDF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代码-专业代码-姓名”。
(六)录取审核与公示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录取入学
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拟录取学生将正式成为我校2026级博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后注册博士学籍,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已获硕博连读录取资格的学生,不再组织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六、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七、学制规定
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八、费用与奖助政策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按相关文件执行。
九、咨询与申诉渠道
各学院须确保咨询与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回应和处理考生反映的问题。如学院或导师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视情节采取约谈、限制招生、停止招生或削减名额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其他说明
如本通知内容与教育部、河北省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不一致,以上级文件为准。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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