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与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核心精神,着力培育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依据《南昌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南大校发〔2023〕47号)及《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南大校发〔2023〕48号)两份文件的具体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与专业设置
本次招生涵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博士研究生培养形式,具体招生学科及专业详情可查阅《南昌大学2026年第一批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与《南昌大学2026年第一批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招生工作实施流程
(一)选拔实施细则公布阶段
1.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需严格依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的具体实施细则,并于11月12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
2. 实施细则经审核通过后,由各培养单位正式对外发布,同时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宣传推广及考生动员等相关工作,确保招生信息传递准确、全面。
(二)考生在线报名阶段
1. 报名时间设定为11月12日至12月20日,在此期间,申请人需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
2. 报名过程中,申请人需如实填报并提交个人报名信息,按照报考学院(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提交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以各学院实施细则为准)。
3. 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300元,该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请考生谨慎操作。
(三)学院资格初步审核阶段
各学院将在2025年1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资格初审工作,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初步核查,确定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
(四)学院考核组织实施阶段
1. 考核工作安排:各学院应在2026年1月底前完成材料评议与综合考核等全部考核相关工作,确保招生进度有序推进。
2. 材料评议环节:学院针对资格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议,结合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科研潜力等因素,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 名单公示与审核: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在官方平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4. 综合考核实施:各学院需成立专门的综合考核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学院需将经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的考生申请表及综合考核合格考生汇总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 考核工作要求:各学院在考核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招生政策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规范,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录取人选。
6. 综合考核内容与标准:考核内容主要包含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考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形式由各学院依据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另行明确。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考核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五)统一英语水平测试安排
学校将组织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统一测试,测试时间拟定为2026年1月17日。对于未达到“申请-考核”制英语免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次英语水平测试。若测试时间有调整,学校将另行发布通知。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阶段
2026年2月(具体公示时间若有变动,以学校实际公布时间为准),学校将统一公示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相关学院的具体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方渠道查询获取。
2. 后续招生工作进展及相关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或“南昌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避免遗漏重要内容。
3.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办公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研究生院42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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