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创新成果、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系列文件要求,其中包括《关于开展 2025 年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5〕16 号)、《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 号)、《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3 号)以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鲁教研发〔2023〕1 号),学校现启动研究生创新成果、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规范
本次申报项目共划分为三大类别,各类别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该类别仅包含研究生创新成果一项内容。
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项目:涵盖优质研究生课程(包含精品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包含精品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三类项目。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含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包含专项项目)、重大项目三类项目。
(一)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要求
推荐数量:计划推荐 32 项参与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评选。
申报人资质:第一申报人须为青岛大学在读研究生,每项成果申报人数最多 3 人,指导教师最多 2 人。
成果要求:成果须是研究生在校期间,以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
支撑材料:需根据成果类型提供对应材料,具体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能直接体现成果的著作、已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等;同时需提供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此外,使用单位证明书、经济或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也需一并提交;若申报人有工作单位,需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成果非职务成果的证明及相关材料。
(二)优质研究生课程申报要求
推荐数量:计划推荐 9 门参与省级优质研究生课程评选,1 门参与省级精品研究生课程评选。
核心要求:申报需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 3 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 号)相关规定;未结项或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参与申报。
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通常为 2 年,申请结题验收的时间不得早于项目研究中期。
资源管理:除涉密项目外,入选省级精品课程的项目,均需纳入省级资源库进行建设与管理。
(三)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申报要求
推荐数量:计划推荐 9 门参与省级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评选,2 门参与省级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评选。
核心要求:与优质研究生课程要求一致,需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 3 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 号)规定,未结项或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禁止申报。
研究周期: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申请结题验收时间不得早于研究中期。
资源管理:除涉密项目外,入选省级精品案例库的项目,均需纳入省级资源库统一建设与管理。
(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要求
推荐数量:计划推荐 2 个参与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选,1 个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评选。
建设周期: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周期为 3 年。
申报要求:需符合《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发〔2022〕3 号)中关于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的规定。
(五)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要求
推荐数量:计划推荐 3 项参与省级面上项目评选,1 项参与省级重点项目评选,1 项参与省级专项项目评选,1 项参与省级重大项目评选。
申报规范:需严格遵循《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主持人资质、成员组成、研究内容等方面满足要求。原则上,每人主持项目数量不超过 1 项,主持与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 2 项。
鼓励方向: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开展协同创新研究。
禁止情形:已列入国家或省部级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成果的项目、已获得其他(校级除外)项目或经费支持的项目、主持省教改项目未结项的,均不得申报。
专项设置:在重点项目中设立专项,支持工程硕博士改革试点、卓越工程师学院、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及优秀基地建设相关研究。
选题要求:申报人需依据《2025 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参考指南》自主确定选题并申报。
二、申报名额分配规则
(一)研究生创新成果名额分配
各学院需分别对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创新成果进行排序推荐。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数量,原则上按照学院在校学术学位研究生总数的 0.5% 择优确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推荐数量,原则上按照学院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总数的 0.5% 择优确定。若学院按比例计算出的推荐人数不足 1 项,可按 1 项进行推荐。
(二)优质研究生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额分配
除青岛医学院外,其他各学院在优质研究生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三类项目中,每类项目可各推荐 1 项。
青岛医学院在上述三类项目中,每类项目可各推荐 2 项,且需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分配
除青岛医学院外,其他各学院在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专项项目、重大项目四类项目中,仅限选择一类项目推荐,且每类项目仅可推荐 1 项。
青岛医学院不受项目类别限制,可推荐 3 项,且需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三、校级项目培育安排
结合省级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学校同步开展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项目立项培育,通过挖掘优质申报项目,分类评审择优立项,集中优质资源支持项目建设,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具体培育类别及方式如下:
(一)校级精品 / 优质研究生课程培育
依据本次省级精品 / 优质研究生课程申报情况,从申报项目中择优确定若干项目,立项为校级精品 / 优质研究生课程进行培育。
(二)校级精品 / 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培育
根据本次省级精品 / 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申报情况,筛选优质申报项目,择优立项若干校级精品 / 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开展培育。
(三)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培育
参考本次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情况,从申报项目中挑选符合要求的项目,择优立项若干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培育。
(四)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培育
结合本次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若干校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及一般项目开展培育。
(五)校级培育管理机制
校级培育工作分为立项培育、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三个环节,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对培育过程中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将及时终止培育,确保培育工作切实有效。各学院需做好项目推荐、建设实施及进度考核工作,提供必要支持条件,保障培育质量。
四、申报推荐流程
(一)学院初评与材料提交
初评要求:各学院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原则,严格依据申报要求开展初评工作,筛选优质项目进行推荐,并按推荐名额确定推荐项目名单。
涉密处理:若申报成果包含涉密内容,学院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确保成果可公开使用后,方可提交申报。
材料准备:申报人需按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学院需统一收集申报材料(含申报书、支撑材料及相应汇总表,汇总表需同时提供 word 版与扫描盖章 PDF 版)。
提交时间:学院需在 11 月 15 日(周六)22:00 前完成材料提交,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材料命名需注明材料名称、所在单位及项目申报人,例如 “优质研究生课程申报书 —XX 学院 —XXX(申报人姓名)”。
(二)学校评审与名单公示
学校将组织专家团队,对研究生创新成果、优质研究生课程、精品研究生课程、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分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各类项目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网上申报与材料上传
项目申报人需通过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 完成网上申报及支撑材料上传工作,系统登录账号与密码将另行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人责任:各项目申报人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高质量。若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本次申报资格,并暂停其下一年度所有研究生项目的推荐及申报资格。
学院审查责任:各学院需对申报人填写的表格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材料合规、真实。若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将暂停该学院下一年度相关项目的推荐资格。
咨询联系方式:若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咨询。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