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关于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在读研究生:
为规范有序开展2024-2025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依据《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四川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及《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评选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资格限定
本次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读研期间已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具备本次申请资格。
二、核心评选标准
申请学生需同时满足成绩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日常行为四个维度的要求,具体标准如下:
(一)学业成绩优良
1. 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需提前通过考核,或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需在80分及以上。
2. 博士研究生:英语课程需提前通过考核,或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均需达到75分及以上。
(二)科研能力突出
在科研实践中展现出积极态度与良好潜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需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与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研究领域形成独到见解,已在全国核心期刊等高水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三)综合素质优异
主动参与学校及各院所组织的各类学术、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积极且成果显著,展现出全面的综合素养。
(四)日常表现规范
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日常管理规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生活习惯,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三、评选指标与奖励标准
各相关培养单位的评选指标及对应奖励金额明确如下:
1. 农学院:共设5个获奖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2. 动物科技学院:共设10个获奖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3. 动物医学院:共设10个获奖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4. 动物营养所(含水产相关研究方向):共设10个获奖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为确保评选工作高效推进,各环节时间节点明确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1. 11月28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本单位学生的申请受理、初步评选、资格审核及结果公示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以下简称"研工部")。
2. 12月5日前:研工部完成对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复核及全校范围内的公示工作,并将最终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提交至资助方进行终审。
3. 奖金发放:待资助方反馈最终获奖名单后,学校将统一组织奖金发放工作。
五、材料报送要求
根据捐资方协议约定,各培养单位需统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相关要求如下:
1.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需提交附件对应的申请表(需手工填写完整,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 课程成绩单:需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成绩专用章的正式成绩单。
3. 学生证复印件:需将学生证照片页与注册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 成果证明材料:需提交在读期间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荣誉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28日15:00前,将上述材料按要求整理成册后,统一提交至研工部(成都校区1教105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做好政策传达、组织申报及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工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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