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关于进行2025年度研究生高水平成果计分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研究生投身高水平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实践及成果转化应用,依据《研究生高水平成果计分办法(试行)》(校发〔2024〕4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高水平成果计分登记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一)成果登记范围与类型
本次成果登记需以《西南民族大学科研评价指导办法》为核心依据,限定为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西南民族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取得的科研及实践成果,具体涵盖两大类别:
1. 校级统筹管理的论文类成果,包含各类符合科研评价标准的学术论文。
2. 校级统筹管理的非论文类成果,该类别仅限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研究生申报,具体囊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学术著作、成果应用转化、艺术与设计实践获奖、体育赛事成绩及科研展演赛事成果等。
(二)成果时间界定标准
本次计分登记的成果发表或取得时间,统一划定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日及之后产生的成果,将纳入下一轮计分登记范畴。需特别说明的是,在上述时间区间内,已毕业研究生在其毕业前发表或取得的成果,同样符合本次登记要求,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三)成果申报核心规范
研究生申报计分的论文类成果,须已完成正式发表或出版流程;对于刊物网络首发且具备DOI号的论文,视为符合正式发表要求。同一科研成果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仅按最高等级核算一次分数,不进行重复计分。非论文类成果中,艺术实践获奖、设计实践获奖及体育赛事类成果,仅限对应专业研究生提出申报。
(四)培养单位审核职责
各培养单位需严格对照学校科研评价系列文件,对申报信息开展全面审核工作。在做好资格把关的基础上,针对提交材料不符合高水平成果认定范围的研究生,需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读与说明工作,确保申报人充分理解相关要求。
二、工作实施流程
(一)研究生个人申报阶段
研究生需自行填写成果计分登记申请材料并完成签字确认,于11月28日(周五)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及成果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统一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逾期未完成材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计分登记资格。
(二)培养单位集中审核阶段
各培养单位首先需核查申报成果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随后依据学校相关指导文件,对成果等级进行精准核验,并完成汇总表的填写工作。请于12月15日(周一)17:00前,将汇总表电子件通过协同平台发送至赵顺斌处,纸质版经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航空港校区南区行政楼310室)。
(三)研究生院审定公示阶段
研究生院将对全校申报的研究生高水平成果计分结果进行复审,审定通过后将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成果,将依据2026年度学校下达的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预算核算具体奖励金额,该计分结果同时将作为研究生评优评奖、就业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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