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持续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全流程管控,保障我校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及后续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工作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答辩资格前置审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全面细致地完成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审查标准以学术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对应的三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为准。
凡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研究生,一律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一是未按规定缴清学杂费;二是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未达到答辩要求;三是课程学习成绩、外语水平未满足学位授予基本条件;四是学术成果(含发表论文)未达到对应学科或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
二、明确答辩及后续工作时间节点
为确保各环节工作高效衔接,现将关键时间节点明确如下,各培养单位需统筹安排,确保按期完成:
(一)答辩组织完成时限。各单位须于12月1日前组织完成全部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且答辩形式统一采用现场答辩模式,严禁以线上答辩等其他形式替代。
(二)学位审核与材料报送时限。各单位应在答辩结束后迅速推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工作,于12月3日前完成本单位学位授予的初审、结果公示,并将相关审核材料及公示情况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规范落实答辩全流程操作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需严格遵循以下流程分步实施,各单位、研究生导师、答辩秘书及研究生本人应明确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一)答辩申请与前置审核阶段
1. 论文答辩稿上传。研究生需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学位”模块下的“学位论文维护与上传”功能区,准确填报论文基本信息后,上传学位论文答辩稿。答辩稿需以PDF格式提交,文件命名规则为“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示例:“张三-2018050101234-基于××研究”。该功能区实时更新,研究生可随时上传最新版本论文覆盖原有文件,系统将自动同步至导师审核界面。
2. 正式提交答辩申请。完成论文上传后,研究生需在系统“学位”模块中选择“申请答辩”,逐项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提交前需确保答辩稿已按要求上传完毕。
3. 导师审核答辩资格。研究生导师需登录系统“学位管理”板块,通过“答辩信息审核”功能,查阅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前论文定稿,结合资格审查标准给出“同意答辩”或“不同意答辩”的明确意见,审核意见将直接影响学生后续答辩安排。
(二)答辩组织与实施阶段
1. 答辩组组建与秘书配置。各单位需依据相关管理文件要求遴选答辩专家,组建答辩小组,并为每组配备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答辩秘书。答辩秘书确定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登录系统“学位”模块的“答辩秘书账号维护”功能,完成秘书子账号的创建或启用操作,并将账号信息及时告知对应秘书。答辩秘书账号权限为学院管理员级别,需通过网页端登录系统开展工作。
2. 答辩组信息录入与设置。答辩秘书使用子账号登录系统后,进入“学位”模块下的“答辩组设置”功能,完成答辩分组创建,准确录入答辩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并添加答辩专家及学生名单。需特别注意,未完成答辩申请的学生将无法被添加至名单中,秘书需提前提醒相关学生完成申请流程。
3. 学院层面答辩组审核。教学秘书需通过系统“学位”模块的“答辩分组审核”功能,重点审核两方面内容:一是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组成是否符合规定;二是参与答辩的学生是否已具备答辩资格。其中,博士研究生的答辩组审核需额外通过OA系统提交请示,请示文件中须详细说明答辩专家组成、答辩时间及地点等信息。
4. 研究生院最终审核。研究生院将通过管理端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答辩组信息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组织答辩。
5. 学生答辩信息查询与材料领取。答辩组通过研究生院审核后,组内学生可登录系统“学位”模块的“答辩申请”功能,查询具体的答辩时间与地点,并导出《学位申请书》(需打印一式三份)。教学秘书也可通过“学位”模块的“答辩终审”界面,批量下载本单位所有答辩学生的《学位申请书》。
《学位申请书》填写需遵循以下规范:基本信息栏不允许手写,若存在信息空缺,需先完善系统“我的基本信息”板块内容,系统将自动同步更新;“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答辩表决情况汇总表”“答辩委员会决议”等答辩相关栏目,可选择手写填写,也可待答辩秘书将结果录入系统后,导出包含完整记录的申请书。
6. 答辩秘书负责答辩记录与信息录入。答辩前,秘书需登录系统“学位”模块的“答辩组设置”功能,选中对应答辩组学生名单,点击“打印答辩表决票”,导出带有系统水印的表决票,并根据答辩专家人数足额打印。答辩过程中及结束后,秘书需收集学生提交的《学位申请书》,完整填写其中的“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学位论文答辩表决情况汇总”“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三部分内容,并通过系统“学位”模块的“学位相关评价填写”功能,准确录入该组学生的答辩表决结果。
7. 学院答辩结果终审。教学秘书通过系统“学位”模块的“答辩终审”功能,对本单位学生的答辩通过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三)学位审核与材料报送阶段
1. 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答辩通过的研究生,需将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由学院进行审核。该申请书将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务必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教学秘书维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信息。教学秘书需登录系统“学位”模块的“院分会委员设置”功能,及时添加或更新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成员名单,确保信息与实际一致。
3. 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教学秘书通过“学位”模块的“院分会分组设置”功能,录入本次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等信息,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4. 分委员会审核与材料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召开专门会议,对通过答辩学生的学位授予资格进行表决,委员需填写对应的表决票。会议结束后,需汇总形成《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及《学位申请名单》,经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科。同时,教学秘书需将会议表决结果准确录入系统。
5. 学位申请名单公示与报送。教学秘书通过系统“学位”模块的“院分会审核”功能,对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进行确认,导出“申请学位人员汇总表”,并在学院官方网站对该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需将公示页面链接及盖章后的纸质版汇总表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科。
6. 研究生上传学位论文定稿。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的研究生,需登录系统“学位”模块的“学位论文维护与上传”功能,先执行“撤销提交”操作删除此前上传的答辩稿,再重新上传经修改完善的学位论文定稿,完成保存与提交。论文定稿需满足以下要求:包含彩色封面、扉页及签字确认后的独创性声明页;文件格式为PDF;命名规则与答辩稿一致,即“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特别提醒,未按要求上传论文定稿的研究生,将无法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因学校校徽标识更新,论文定稿的封面与扉页需使用最新版本的模板文件。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是保障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学位授予的规范性与严肃性。各培养单位需高度重视,组织研究生、导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环节工作,确保我校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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