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关于2025年集中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有序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依据年度工作规划,现决定对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涵盖校级、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及省教育厅立项项目)开展集中式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覆盖范围
(一)中期检查对象
本次中期检查针对2024年度完成立项的项目,具体包括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立项项目以及省教育厅立项项目。
(二)结题验收对象
1. 2023年及以前年度立项,且未完成验收或已申请延期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
2. 2023年及以前年度立项,且未完成验收或已申请延期的省学位委员会教育改革项目、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
3. 2024年度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
二、工作实施要求
(一)中期检查组织安排
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培养学院牵头组织实施,最终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需组建专门的检查专家组,以项目申请书为核心依据,结合项目阶段性成果完成情况,全面核查项目实际进展,最终确定“合格”或“不合格”的中期检查结论。
(二)结题验收组织安排
结题验收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统筹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1. 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负责人需通过指定管理渠道办理结题申请,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则需以线下形式填报、整理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2. 学校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其中课程类建设项目将采用汇报评审会的形式进行验收(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所有项目验收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三、需提交的材料明细
(一)中期检查材料
中期检查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至所在培养学院,材料包括:
1. 《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需提交PDF格式文件;
2. 项目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需按规范整理目录并以PDF格式提交。
(二)结题验收材料
结题验收材料由各培养学院统一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院,材料包括:
1. 《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结题报告》,需提交PDF格式文件;
2. 项目完整成果佐证材料,需按规范整理目录并以PDF格式提交。
四、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1. 中期检查:各培养学院需在11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所有相关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并将《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扫描版与Excel电子版)通过浙政钉发送至研究生院指定联系人;
2. 结题验收:各培养学院需完成本单位结题项目材料的汇总工作,并于11月7日前将全部电子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
3. 延期结题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在11月7日前提交书面《延期结题申请表》,申请理由需详实充分,经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统一将申请表盖章扫描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与要求推进相关事宜,确保检查与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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