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教学建设培育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项目承担团队:
我院2024年度立项的研究生教学建设培育项目,现已届满一年建设周期。为系统检验项目建设成效,规范项目管理流程,经学院研究审议,决定启动本年度研究生教学建设培育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覆盖2024年度全院立项的所有研究生教学建设培育项目,具体参与验收的项目清单可查阅对应项目管理文件。
二、验收实施流程与时间节点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将按以下步骤有序推进,各项目组需严格遵照时间要求完成对应工作:
(一)材料提交阶段
1 项目负责人需依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精准选用对应类别的结题验收报告模板。其中,研究生课程建设类项目填写课程建设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研究生教学改革类项目填写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建设类项目填写优秀教学案例建设培育验收报告。
2 报告撰写需完整呈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同时附具能够证明项目建设成果与实施成效的各类佐证材料(如课程讲义、改革方案、案例集、成果获奖证明等)。
3 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本,须于11月25日之前完成提交,逾期将影响验收工作的正常推进。
(二)免鉴定结项认定
1 若培育项目在建设周期内已成功升级,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的项目立项,或项目成果已获评优秀教学案例称号,可申请免鉴定结项。
2 申请免鉴定结项的项目组,需在结题验收报告中明确标注相关情况,并同步提交项目升级立项文件、优秀案例获评证书等有效佐证材料,以便学院进行核查认定。
(三)集中评审阶段
1 学院计划于12月中上旬组织开展项目集中评审工作,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2 评审环节将以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的形式进行,各项目组需准备汇报材料,清晰展示教学改革的思路、举措及实际成效。
3 评审组将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提问交流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综合评议,同时组织各项目组开展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研讨,促进成果共享。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各项目组需高度重视此次结题验收工作,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严禁弄虚作假。
2 材料提交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团队成员对材料进行集体审核,避免因内容疏漏影响验收结果。
3 验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联系沟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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