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依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下称“专项计划”)已正式启动申报工作。为确保我校推荐申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托举周期
(一)核心支持对象
1. 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限制为30周岁及以下,具体以1995年8月31日为时间节点,即出生日期需在该日期之后;
3. 学业进度上,原则上距离博士毕业仍有2年及以上时间。
(二)托举期限说明
该专项计划为入选博士生提供的托举培育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
二、申报核心条件
申报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及优先条件,方可参与遴选: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优良的思想政治素养;
2. 治学态度严谨,学习勤奋刻苦,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学术不端记录;
3. 国籍与年龄要求与本通知“一、(一)”条款保持一致,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8月31日为基准核算实足年龄;
4. 科研方向具有连贯性,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研究领域需存在延续性、关联性,或具备明确的学科交叉特征;博士所学专业须隶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科门类,且申报人需有长期投身科技事业的志向;
5. 研究内容需紧扣国家战略需求,契合产业发展趋势,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发展领域及薄弱环节,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攻关方向开展研究工作。
(二)优先推荐条件
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将予以优先推荐:
1. 曾获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称号,或在研究生阶段(涵盖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通博士等培养类型)获得过国家级奖学金;
2. 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作为排名前三的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三、推荐申报流程
本次专项计划申报采用“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两种并行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组织推荐流程
1. 校内遴选:由研究生院与校科学技术协会联合牵头,依据《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校内遴选。遴选过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申报人进行线上信息填报;
2. 专家评审:学校将组建评审专家组,结合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初步推荐人选;
3. 名额限制:我校本次组织推荐名额上限为10名,确定的推荐人选将统一报送至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4. 省级复审: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后,结合遴选条件开展复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学科结构,最终确定上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推荐名单。
(二)个人自荐流程
个人自荐申报方式及要求,按照《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与提交说明
(一)需提交材料清单
1.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文件命名格式为“本人姓名+导师姓名+中科协博士生专项推荐表”;
2. 《信息汇总表》:文件命名格式为“本人姓名+导师姓名+信息汇总表”;
3. 支撑材料汇编:需将各类支撑材料整合为单一PDF文件(其中学术论文仅需提供首页内容),格式可自行规范,文件命名格式为“本人姓名+导师姓名+支撑材料”。
(二)材料提交时间与要求
1. 纸质材料:需提交一式五份,经所在学院签字盖章确认后,于11月15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2. 逾期处理: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的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学院审核职责
各申报学院需切实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对申报人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审核《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中的个人承诺、导师意见、就读单位意见等内容,并对申报人所获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毕业论文、优秀实践成果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核验。
(二)组织考察要求
各推荐学院党委需牵头对拟推荐人选开展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可通过集体访谈、个别座谈、走访导师、辅导员及同学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申报人情况,严格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能力关、品行关、学风关。
(三)校内评审与公示规定
1. 若申报人数超出学校10名的推荐名额上限,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专项评审,按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2. 最终推荐人选名单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3个工作日。
(四)线上申报操作规范
1. 平台登录:公示通过的推荐候选人,需登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号后以“申报人”身份登录系统;
2. 信息填报: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3. 申报渠道选择:学校推荐的候选人,需在申报渠道中选择“福建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协会”;未获得学校推荐但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生,可选择自荐通道,系统将自动关联其所在区域的省级科协或相关学会完成推荐流程。请注意,每位申报人仅可选择一种申报渠道,不得重复申报;
4. 系统提交时限:线上平台所有材料的填报与提交工作,需在2025年11月24日12:00前完成,逾期系统将关闭申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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