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方案
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发布的《关于2026年博士研究生秋季招生“申请-考核”的工作通知》及《2025年秋季学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的核心精神,结合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开展情况,经研究制定本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架构设置
为保障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特设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与组成人员,确保招生各环节公正透明。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二、申请材料审核标准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组将对考生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系统性审核,通常会参照既定的录取比例,筛选出综合素养优异的申请者进入后续考核环节。其中,普通招生计划的材料审核评价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
(1)学业背景与成绩表现
主要考量考生在本科及硕士两个学习阶段的就读经历,以及期间所取得的课程成绩与学业排名等核心指标。
(2)科研经历与成果积累
重点审核考生在报考学科领域内的实践工作经历,以及已形成的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3)专业潜力与综合素养
评估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所需的扎实专业知识储备,同时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养及未来的学术培养潜力。
(4)其他关联因素
涵盖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分配情况等,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相关的其他重要考量因素。
考生需对自身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报考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若在报考或录取阶段被查实存在学术道德失范、专业伦理违背、诚实守信缺失等问题,将直接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若在学期间被查实,将予以取消学籍处理;若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依据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
三、学科考核实施办法
学科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与综合考核两个核心环节,具体考核要求与实施流程如下:
(一)外语水平考核
本环节主要检验考生对外文文献的阅读理解与翻译应用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若考生符合《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秋季招生“申请-考核”的工作通知》中明确的外语水平免考条件,可申请免于参加本次外语水平考核。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约为20分钟。考核内容聚焦于考生的过往学术业绩、科研基本素养、核心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同时兼顾外语交流能力的考察,考核过程中会结合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深度问询,本环节满分为100分。针对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将实施分类考核。
考生需提前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其中个人自述环节时长约10分钟,需以PPT演示形式完成,内容应涵盖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过往学习工作经历及学术研究成果梳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科学研究思路与具体研究计划阐述。在介绍过往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经历与成果时,需重点突出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学术研究志趣、科研发展潜力、创新实践能力等综合素养。自述结束后,考官将针对相关内容进行约10分钟的提问考察。
考生参加学科综合考核时,需随身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1 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
2 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 硕士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硕士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
4 本科及硕士学习阶段的完整成绩单原件;
5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或托福、雅思等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单原件;
6 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其中SCI、EI收录文章需同时提供检索报告原件;
7 其他可证明个人科研能力的材料原件,如科研项目参与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四、录取规则与要求
本院将综合参考考生的材料审核结论、外语水平考核成绩、报考导师的考核意见及综合考核结果,结合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情况,统筹考虑导师招生名额及本单位总体招生计划,制定拟录取原则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报学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生效。
拟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2026年春季或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依法取得硕士学位,未按时取得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关于导师招生名额的具体分配、博士研究生培养基金的类型划分,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的相关要求,均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的统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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