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作为北京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高校,北京工商大学以商科、轻工、食品及数据科学为核心发展方向,构建了理、工、农、经、管、法、文、艺等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完善学科体系。该校的研究生教育历史可追溯至1979年,1981年便成为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学校已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与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实力雄厚。其中,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被认定为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农业科学、化学、工程、材料科学、环境与生态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经济与商学等7个学科均成功跻身ESI全球排名前1%,彰显了强劲的学科竞争力。
2026年,北京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将采用“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两种模式。学校始终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核心原则,在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的前提下,通过统筹规划、严格管理、规范流程与公开透明的操作,保障招生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规模
2026年博士研究生的具体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可查阅《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值得注意的是,食品与健康学院的招生计划中包含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名额。
在招生计划的具体分配上,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数的20%(专业博士研究生不受此限制);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占总计划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最终的实际招生人数,将由学校依据北京市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的生源实际情况进行统筹确定。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报考要求
1. 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与爱国情怀,愿意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学历学位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已顺利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2)为2026年硕士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高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入学前办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拟报考的学科专业领域内拥有六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博士生入学当年)。
3. 身心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4. 需提供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5. 外语水平与科研能力需达到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的具体要求。
6.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该专项计划的报考规定,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7.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需遵照军队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8. 在读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无论以定向或非定向就业类别报考博士,均须获得硕士阶段定向就业单位的书面同意。若因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就报考问题产生纠纷,导致无法正常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硕博连读报考要求
硕博连读考生的具体报考条件及选拔流程,详见《北京工商大学硕博连读招生管理办法》。
三、报考类别说明
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依据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类。考生的“录取类别”与报考时填报的“报考类别”一致,且报名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考生需在报名阶段审慎选择。
非定向就业:考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规定的个人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未按要求转档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的处理,在读期间档案不得转出。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结业、肄业)后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定向就业:录取前,考生需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个人人事档案、户口等材料均无需迁入学校。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专项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其人事档案管理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四、选拔流程安排
(一)“申请-考核”制选拔流程
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安排在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第二批次预计在2026年3月至5月开展。若部分专业第一批次招生名额未招满,剩余名额将纳入第二批次招生计划;若后期北京市追加招生名额,学校将另行分配。
1. 网上报名与费用缴纳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所报考学科的要求完整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200元报名费,完成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学科的资格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导致的报考无效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网上报名时间规定如下:
(1)第一批次报名:2025年11月28日9:00至2025年12月10日22:00。
(2)第二批次报名: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后续发布的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第二批次相关通知。
每个批次中,考生在报名系统内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若存在重复报名情况,以系统内最后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
2. 申请材料提交规范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后,第一批次报名考生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将报考材料通过顺丰或EMS快递寄送至报考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为“博士报名材料+报名号+姓名”。未缴纳报名费或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其报名将被视为无效。
必备报考材料包括:
(1)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表格最后一页需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按要求完成签字盖章。
(2)彩色打印的《2026年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1500字左右的博士阶段研究计划陈述书,明确拟研究的问题与思路;
③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供在读证明);
④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目录);
⑥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突出成就、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⑦符合报考条件的外语水平证明文件;
⑧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3)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需由推荐人手写签字并密封。
3. 报考资格审核程序
各学院将组建专门的资格审核小组,依据学校及学院“申请-考核”制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学校将对学院初定名单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4. 准考证打印事宜
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核。
5. 综合考核内容与安排
综合考核包含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三个核心环节。各学院将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全面评估考生的基础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储备、外语应用能力、学术研究成果质量、博士阶段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长3小时,具体考试安排以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通知为准,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此外,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需加试两门由报考学院指定的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加试不合格者同样不予录取。
第一批次综合考核初步定于2025年12月底举行,具体的考核时间与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6. 报考批次注意事项
考生在同一学院的同一专业,仅能获得一次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的机会。即已在第一批次通过资格审核并取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不得在第二批次再次报考该学院的同一专业。
若考生在第一批次考核中已获得拟录取资格,则不得参加第二批次考核;只有主动放弃第一批次拟录取资格后,方可参与第二批次考核。
若考生同时报考两个批次,只要在任一批次取得拟录取资格,必须先放弃该批次拟录取资格,才能继续参与另一批次的资格审核、考核及拟录取流程,否则另一批次的相关流程将自动终止。请考生结合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报考志愿及批次。
开展第一批次考核的学院,若后续获得招生名额增量,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批次的合格生源;当第一批次无合格生源时,再启动第二批次考核工作。
(二)硕博连读选拔流程
符合硕博连读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要求完成报名流程并缴纳200元报名费。报名完成后,将依据《北京工商大学硕博连读招生管理办法》开展后续选拔工作。
五、录取工作规定
1. 学校将以“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为原则,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与综合考核表现,对考生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2. 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各环节;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或未完成;报考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体检不合格。
3.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工作结束后,通常于入学报到期间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
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6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
七、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4.8万元。
(二)奖助学金政策
为激励优秀学生、提升教育质量、保障学生基本生活、优化待遇结构,学校建立了长效化、多元化的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该体系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无固定收入且已将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由奖学金与助学金两大系列组成。
奖学金系列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覆盖面达80%,一等奖学金(覆盖40%生源)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二等奖学金(覆盖40%生源)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助学金系列涵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学校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包括助管津贴、助研津贴及临时特困补助。
在校博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荣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质量提升奖励、国家公派奖学金项目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等。奖助体系的详细信息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类奖助学金政策可能会逐年调整,最终以考生入学当年学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建议考生持续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八、住宿安排说明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住宿由学校统一统筹安排,住宿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生申诉机制
若考生对初审、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收到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申请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学院、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及复议理由,并由考生本人签字。学院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议并给出书面回复。
若考生对学院的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回复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申请需由考生本人签字后拍照,以指定格式发送至学校专用接收渠道,邮件名称统一为“2026年博士招生复议-姓名”。学校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议并反馈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
1. 对于在报名或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学校都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 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博士招生考前辅导课程,也不提供历年考试真题。
3. 若考生同时被我校及其他招生单位录取,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主动告知相关情况,避免影响自身录取资格。
4. 教育部明确规定,研究生不得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 若后续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政策与本简章内容不一致,以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最新政策为准。学校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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