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的通知
为进一步选拔优质硕士研究生接续攻读博士学位,依据教育部相关招生文件要求,结合《北京工商大学硕博连读招生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我校现启动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校内选拔工作。现将本次选拔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基本范畴
本次硕博连读申请对象限定为2024级入学、拥有北京工商大学正式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际留学生不在此次申请范围内。
二、招生专业与录取类别说明
在本校硕博连读选拔阶段,招生专业仅包含《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列出的学术型专业,博士阶段录取类别统一设定为全日制非定向。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考生,仅限食品与健康学院相关专业报考,该类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其具体报考要求需严格遵照当年教育部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相关通知执行。
三、申请人员核心条件
申请参与本次硕博连读选拔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并自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当前为我校在校二年级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4. 已顺利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全部课程的考核,且整体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5. 具备较好的外语应用能力,具体评价标准由各博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主确定;
6. 对科研工作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与科研实践能力,需提交1篇与拟攻读博士专业相关的学术代表作或工作论文;
7. 在读硕士专业与拟报考的博士专业需保持一致或高度相近;
8. 需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名流程及选拔实施步骤
(一)报名时间与系统操作规范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报名及费用缴纳。报名时段为2025年11月28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0日晚上10:00,报名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费标准为200元/人。
1. 系统填报关键说明
考试方式一栏需准确选择“硕博连读”;
专项计划默认选择“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外;
报考学习形式需选定“全日制”;
报考类别默认选择“非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外。
2. 学历学位信息填报要求
尽管考生目前尚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但在网上报名时,“硕士学历”与“硕士学位”两项均需选择“是”,并完整填写“学历信息”栏目下的“硕士学位及毕业信息”内容,其中证书编号暂时填写“0”即可。
3.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额外报名要求
本校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除完成上述研招系统报名外,还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专属平台提交申请信息。该平台入口位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只有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其报名方才生效。相关报名要求与流程需以当年教育部发布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通知为准。
此类考生在系统填报时需特别注意:“专项计划”需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应选定“定向”,定向单位填写为所在省级教育厅,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其他报考要求与普通硕博连读考生保持一致。
4. 报名信息填报重要提醒
考生务必确保网上填报的个人基础信息准确无误,包括姓名及拼音、性别、证件号码等核心内容,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录取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信息提交审核后将无法修改,考生在提交前需反复核对确认。
(二)报考学院材料提交事宜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向所报考学院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完整规范:
1. 《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格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需自行下载并打印;
2. 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3. 硕士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参与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以及其他能够体现个人学术能力的补充材料;
4. 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一致或相近的校内外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符合规范格式;
5. 《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硕博连读申请表》,该表格需经硕士培养单位及相关导师审核同意并签字确认。
五、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1. 各学院组织专人对申请人资格及材料进行综合考评,需在2025年12月12日前将拟接收的申请人名单及全套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报送的申请人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3. 各学院将于次年1月组织进入复试的申请人进行考核,复试合格后将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202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机制
为保障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本次选拔相关信息将按规定公开。若申请人或研究生指导教师对选拔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申诉需以实名方式进行,申诉人需客观如实向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负责受理、调查并处理,处理结果需存档备案。
若申诉人对学院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在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或招生就业处提出二次申诉。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我校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生人数,将控制在当年学校博士生招生计划总人数的50%以内。从培养质量角度出发,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录的研究生不超过1名;
2. 为确保招生计划的顺利落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考生若需放弃拟录取资格,必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放弃申请,学校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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