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关于202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控力度,切实提升学位论文撰写质量,依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核心要求及学位论文工作管理相关细则,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具体事宜安排如下,望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
一、检查对象与时间节点
本次中期检查覆盖培养年限内已完成开题流程,但尚未开展中期检查的各级博士研究生,以及2023级硕士研究生。上述研究生需在2025年12月15日之前全面完成中期检查的各项工作。
特别说明:学制为2年及2.5年的研究生,可结合自身课题研究的实际进展情况,灵活统筹中期检查的具体实施时间,确保检查效果与课题进度相匹配。
二、组织实施与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培养学院全权负责组织与实施。各学院需严格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开展工作,重点遵循《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及《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分流退出处理规定》中关于中期检查的具体条款,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序。
(二)做好计划与系统录入
1. 各学院需结合本院研究生培养规模及课题特点,科学制定中期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完成检查组的分组安排,确定每组的委员、秘书及参与检查的学生名单。
2. 所有检查相关信息需提前3天准确录入至研究生管理系统,以便研究生教育督巡专家组依据系统信息开展现场检查工作。若检查的时间或地点发生变更,需第一时间在系统内完成更新,避免信息滞后影响检查安排。
(三)及时提交总结材料
中期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后,各学院需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中期检查总体情况》报告(可参照学校提供的标准模板撰写),并于2025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督巡专家组。
三、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规范
为保障中期检查线上流程与线下工作高效衔接,系统操作需分阶段完成:
1. 中期检查报告会召开前,参与检查的研究生、其指导教师及开题组秘书需协同完成系统内的前期操作流程,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无误。
2. 中期检查报告会结束后,由中期检查组秘书及学院教学秘书共同负责线上录入检查结果,并完成相关信息的审核工作。同时,需将检查过程中的各类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阅。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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