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
一、公示依据及初审流程
为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确保资助政策精准落地、资助资源合理分配,经济与管理学院严格遵照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规范推进各项评审环节。
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过三个核心环节完成初步筛选:1. 学生自主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各班级成立评议小组,结合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日常表现等进行民主评议;3. 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对班级评议结果进行逐一审核,最终确定初选受助学生名单。
二、公示核心信息
(一)初选受助学生情况
经上述规范流程审核,本次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共确定初选受助学生144人,具体受助学生名单已完成汇总整理,供师生查阅监督。
(二)公示时间安排
为保障全体师生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对初选受助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公示周期为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1日,共计2个工作日。
三、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师生对初选结果存在异议,可通过现场反映的方式向学院相关部门提出,学院将对反馈意见进行及时核查与妥善处理,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一)受理部门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
1. 办公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楼410室(分团委办公室)
特别提示:异议反馈需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反馈时请说明具体异议内容及相关依据,以便学院高效开展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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