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
为进一步汇聚优质生源,吸引更多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依据《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福大研[2025]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发展特色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专业要求与学术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心招生依据
本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全程以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福大研[2025]43号)为根本遵循,我院各项具体要求均在此基础上细化制定,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专业报考要求
针对考生的专业背景,我院明确以下报考标准,确保生源专业基础与博士阶段培养要求相契合:
(一)专业匹配度要求
1、考生所持硕士学位对应的专业,需与报考的博士研究生专业保持一致,或属于高度相关的相近专业范畴。此举旨在保障考生具备开展博士阶段研究所需的专业理论储备与研究能力基础。
(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限定
结合不同博士培养类型的特点,我院对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资格作出如下区分规定: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电子信息类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以及全日制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2、非全日制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允许符合相关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同等学力报考条件需严格参照学校层面实施办法执行。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告中未明确提及的招生要求,如报名流程、材料提交规范、考核环节细则等,均以《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福大研[2025]43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为准。
1、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院招生工作负责部门联系咨询: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乌龙江北大道2号 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南楼307室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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