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招生专业设置
本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涵盖学术型与专业学位两类,具体专业如下:
(一)学术型博士专业
1. 化学,专业代码070300;
2.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代码081700。
(二)专业学位博士(工程博士)专业
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085600,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培养形式。
二、选拔对象与方式
(一)硕博连读
选拔对象为本院在读的优秀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已依据学科培养方案修完所有硕士阶段课程,且各科成绩优异;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提出申请;仅限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生。其中,三年级在读硕士生报考时,入学批次必须选择春季。
(二)申请-考核
面向两类人员开放报考:一是已正式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二是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完成硕士学位获取,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在境外院校就读、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文件,证明中须明确标注预计获得硕士学位的具体时间。
三、报考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
考生须严格符合《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申请条件。
(二)英语水平门槛
考生的英语水平需达到学校招生简章中所列示的任一标准,具体包括: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 托福网考(iBT)成绩不低于90分,家庭版托福成绩不予认可;
3. 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雅思线上考试(IELTS Online)成绩不予认可;
4. 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与全英文授课的学位项目,并已成功获得相应学位。
特别说明:2026年上海交通大学不再组织学校层面的博士研究生英语统一考试。
(三)其他专项要求
1. 高校及专业背景:考生本科阶段与硕士阶段所属的高校,或其就读专业,需为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
2. 学术能力补充条件:若考生不符合上述高校及专业背景要求,但学术能力突出且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可纳入报考范围:
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发表高水平SCI学术论文,论文研究内容需基于本人硕士学位论文课题;
3. 硕士学位论文荣获省部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项,或本学科顶级学会颁发的优秀学位论文奖项;
4. 硕士阶段综合成绩在本学科排名中位列前5%;
5. 硕士在读期间,参与本学科较高层次的国际学术会议,并在会议中进行口头报告。
6. 境外学位认定:在境外院校获得学位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所获硕士学位的院校为国际一流大学(依据USNEWS、QS、THE、ARWU、ESI等国际公认的学科排名,位于前200名);或其就读专业在国际公认学科排名中位列前50名。同时,考生国籍须为中国。
注:若考生获得报考导师的同意,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优先进入材料初审阶段。
1. 专业匹配度要求:考生本科与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化学化工类相关。若两个阶段所学专业均与化学化工类无关,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结合报考导师的意见进行综合审议,判断考生是否需要加试所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课。加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综合复试环节。
2. 非全日制工程博士附加条件: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考生,其所在单位须为与本院建立实质性产学研合作关系的企业或科研机构。
四、报考流程安排
1. 网上报名与缴费: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报名系统完成在线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分为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2025年11月1日至12月5日。选择春季入学的考生,必须在此批次内完成所有报名操作。需特别注意的是,本批次报名截止时间与学校招生简章中所列时间存在差异,以本院规定为准。
2. 第二批次: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统一在本批次进行报考,学院将在该批次报名结束后,启动材料初审及复试相关工作。
3. 申请材料提交:考生需按照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将所有申请材料统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无需向学院单独发送电子版材料。
4. 材料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学院将组建“遴选委员会”,对所有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及时通知每位申请人,同时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会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5. 综合复试组织:各学科将分别成立“复试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通过初审的考生开展综合考核复试工作。
6. 录取资格确定:通过复试的考生,将依据所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资格。拟录取结果将通过邮件形式,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及其报考导师。
7. 结果审核与公示:拟录取名单将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官方主页及研究生招生网的信息公示平台同步公示。
8. 学校层面公示:研究生院将在其官方渠道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
9. 入学批次选择:全日制学术型博士与全日制工程博士的拟录取考生,可自主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拟录取考生,仅可选择秋季入学。
10. 专项计划审核: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强军计划”以及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考生,需先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确定进入本院综合考核的名单。
特别提醒:考生在报考前,必须与拟报考的指导教师取得联系,在获得导师明确同意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否则将对材料初审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报考核心材料
包含以下内容,部分材料需同时准备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于复试时携带):
1.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纸质版需在复试时携带,可从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 本科及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需在报名系统提交扫描件,复试时携带纸质版,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的公章;
3. 各类获奖证明材料,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复试时携带纸质版原件;
4. 科研成果证明,包括在学或工作期间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复试时携带纸质版原件;
5. 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人需具备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原则上必须包含考生的硕士生导师。考生仅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专家的联系方式,推荐信由推荐专家自行通过系统提交;
6.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复试时携带纸质版原件;
7. 硕士学位论文的摘要与目录,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复试时携带纸质版;
8.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复试时携带纸质版;
9. 个人简历,篇幅限定为一页,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复试时携带纸质版。
(二)资格审查材料
此类材料需在复试环节携带原件供审查,具体包括: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 研究生毕业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板块在线申请学位验证,并打印下载个人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进入“学信档案”板块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个人学籍认证报告。若在线申请不成功,需按要求申请书面认证并获取“学籍认证报告”;
4.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重要提示:考生需确保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六、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专家委员会组建
根据二级学科方向,设立若干个平行的复试专家小组。每个小组由至少五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且所有成员均为博士生指导教师,小组组长由正高级专家担任。
(二)复试核心环节
复试由专业知识综合考查、现场面试、导师评价三部分构成,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能力:
1. 专业知识综合考查:结合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采用专业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查;
2. 现场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英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对学科前沿热点问题的了解情况,以及创新思维、综合素养和科研潜力。面试流程为:考生通过PPT形式汇报硕士期间科研工作情况及博士阶段科研工作设想,汇报时长15分钟;随后由复试专家进行提问,提问环节时长15分钟,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长为30分钟。现场面试需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学院统一留存备查;
3. 导师评价:由考生所报考的指导教师,对考生进行全面评价并独立打分。
(三)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各部分分值占比如下:
1. 专业知识综合考查:100分;
2. 现场面试成绩:100分;
3. 导师评价成绩:100分。
七、录取规则说明
1. 择优录取原则:学院依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结合其所报考导师的当年博士生招生名额,在该导师所在的导师组内进行排序,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成绩合格线要求: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不含180分),或任一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调剂录取机制:若因所报考导师招生名额不足导致考生无法录取,学院将综合考量考生的复试成绩、意向研究方向以及其他导师的录取意愿,为考生协调调剂至本院其他有招生名额的合适专业方向及导师名下;
4. 政审与体检要求:政审不合格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招生标准的考生,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 材料真实性核查:若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已录取的将作退学处理。
八、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缴纳
按照国家相关教育政策,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制度。在规定学制内,所有博士生均需依据上海交通大学的相关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奖助学金政策
为激励博士生开展高水平科研创新工作,上海交通大学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设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博士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等。报考强军计划的博士生,其奖助学金发放标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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