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保障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下称“博士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教育部最新招生管理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大学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明确招生各环节要求与标准。
一、招生选拔方式
2026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设置三种选拔路径,分别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普通招考,各类方式针对不同生源群体设定差异化选拔标准。
(一)直接攻博
该方式面向两类优秀本科毕业生开放:一是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应届本科生,二是符合招生院系报考条件的海外高校中国籍应往届本科生。具体选拔细则可查阅《厦门大学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及各相关院系发布的专项通知。
(二)硕博连读
此路径专为我校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设计,旨在选拔学术潜力突出的学生进行贯通式培养。详细流程以《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办法》及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为准。
(三)普通招考
作为覆盖范围最广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面向不符合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报考条件的各类考生。除医学院“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采用传统考试模式外,其余招生专业均实行“申请-考核”制。
1. “申请-考核”制选拔流程
各院系将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核心流程包含以下环节:
(1)报名登记与材料提交
考生需通过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并按要求向报考院系递交完整申请材料。
(2)材料审核与考核名单确定
各院系组建专门评审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重点评估学术背景、科研潜力等核心素养,最终确定入围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实施
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考核内容及考核形式,将由各院系通过官方渠道另行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2. 医学院专项计划选拔流程
医学院“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采用“初试+复试”的两阶段选拔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由医学院自主实施。
(1)初试安排
初试科目包含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以《厦门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内容为准。考试时间定于2026年3月21日(星期六)至22日(星期日),详细考场安排将在厦门大学招生网发布公告。
(2)复试安排
复试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等关键信息,将通过医学院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考生需及时查阅。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参加两项加试:
(1)思想政治理论
具体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2)专业课程加试
在复试阶段,需以笔试形式完成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加试。
二、招生计划安排
2026年我校博士生分院系招生计划,将通过厦门大学招生网及各院系官方平台发布。学校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指标,结合各专业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对院系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三、学习模式与学制规定
我校博士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生统一采用全日制学习模式,专业学位博士生则可根据专业要求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具体信息详见《厦门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制方面,直接攻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通过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为4年。所有类型博士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均为8年,该年限包含休学、保留学籍等特殊情况。符合学校提前毕业相关条件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提前完成学业。
特别说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从硕士阶段入学之日起计算,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5年。
四、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
招生专业的详细信息,可查阅《厦门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关于博士生导师及导师组的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三个渠道查询:一是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布厦门大学2026年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的通知》;二是各招生院系官方网站;三是导师个人主页。
五、报考与录取类别
考生报考类别按双重标准划分: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保持一致,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更改。
(一)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此类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全日制在校学习。在职考生须提前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向学校提交辞职证明,未按要求办理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非在职考生需提供非在职证明材料。学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
我校仅在特定专项计划中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包括教育部单列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师资博士计划”“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以及本校“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
该类别中非在职考生,入学前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依据录取前签订的协议到指定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可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履行定向就业协议。各国家专项计划的具体执行,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规定。
(三)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
我校部分专业学位博士点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具体招生专业可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六、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与爱国情怀,愿意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需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考生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及报考院系的专项规定(详见各院系公布的选拔办法):
1. 学历背景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202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含6年,计算周期为学士学位获得之日至2026年博士生入学之日)且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其中,持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外语水平、学术成果等具体条件,需达到报考院系选拔办法中明确的标准。
3.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需满足对应学科在学位背景、专业领域、工作年限等方面的专项要求。
4. 同等学力考生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完成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硕士学位课程的进修学习,且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三)直接攻博报考条件
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可报考以下专业:化学化工学院化学专业(专业代码0703)、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专业(专业代码0710)、海洋与地球学院海洋科学专业(专业代码0707)、环境与生态学院生态学专业(专业代码0713)。除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及院系规定(详见各院系选拔办法):
1. 毕业于海外世界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应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毕业生需已持有上述证书。
2. 本科毕业高校需入围QS、U.S.News、TIMES、软科等主流世界大学排行榜前100名。
3. 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GPA不低于3.5(以4分制为标准)。
(四)其他招生方式条件
硕博连读等其他招生方式的报考条件,以学校及院系公布的专项简章或选拔办法为准。涉及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同时满足教育部相关文件中的报考要求。
七、报名流程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相关事宜
1. 报名实施步骤
除以推荐免试方式申请直接攻博的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所有报考我校2026年博士生的考生,均需完成以下两项报名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视为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自身条件,不符合要求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且每人仅限填报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1)登录学校博士生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报考费缴纳。报考费标准为每人160元,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2)按报考院系要求,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
2. 网上报名时间
统一网上报名时段为2025年11月15日0:00至2025年12月5日17:00。若部分院系因招生计划调整需组织补报名,相关安排将通过厦门大学招生网及院系官网另行通知。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师资博士计划”“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报名时间,将单独在厦门大学招生网发布通知。
3. 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后,需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清单以院系要求为准,核心材料通常包括:
(1)《厦门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由网报系统打印,需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即可);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大专学历考取硕士的考生,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
(4)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个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硕士学位论文(或论文摘要)、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开题报告;无硕士学位论文的考生需提交书面说明;同时附上其他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需按“报考条件”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10)持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注明预计获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入学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1)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按教育部及学校要求提交其他资格相关材料;
(12)报考院系选拔办法中明确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流程
学校将结合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考生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将直接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八、体检相关安排
博士生招生体检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标准,将由各招生院系另行通知,考生需按要求配合完成。
九、录取工作细则
博士生录取将严格遵循各院系公布的选拔办法中的录取原则执行。2026年博士研究生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统一邮寄发放。
十、学费标准说明
所有博士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厦门大学信息公开网相关栏目公布的内容。若学费标准因政策调整发生变化,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为准。
十一、奖助体系保障
我校为全日制博士生构建了全方位的奖助保障体系,涵盖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入学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具体申请条件、资助标准及管理办法,可查阅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的《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十二、住宿安排与费用
博士生住宿相关信息,包括住宿安排、收费标准等,可通过厦门大学学生处官方网站查询。录取后的具体住宿分配方案,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明确。
十三、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监督保障
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592-2186219。
(二)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专业学术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三)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四、其他重要说明
若教育部在2026年博士生招生期间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我校将据此对本章程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本章程未尽事宜,均以国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考生如需咨询更多信息,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或各院系联系方式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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